日前,我县首个村社道路养护管理办法《巫山县村社道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对全县村道和社道养护管理做出新规,按照新规,村道养护管理坚持“乡管村养”,社道养护管理坚持“村管社养”的原则。
抱龙镇青石村龙卧寺村民自发修建入社公路。
据了解,按照新规,村道养护实行日常养护管理任务“承包制”和养护责任“公示制”,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与承包人签订养护任务劳务承包合同,承包期不得超过一年,并对道路名称、养护里程、养护标准、责任单位、养护人员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设置公示牌。
社道养护按照“谁受益、谁养护”的原则,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通过“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方式,以社为单位,实行以户划段、就近联户划段、受益片区联户划段投工投劳和群众自愿筹资劳务承包、受益企业承担等方式进行义务养护,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社与村民每年签订一次义务养护任务协议。道路养护纳入村规民约,约束村民履行义务养护职责。
福田镇高桥村村民在整修入社公路。
县交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新规还对村社道路养护标准、资金筹措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村道养护做到路基坚实稳定,路肩表面平整密实;路面平整完好,清洁无杂物;边坡稳定,边沟畅通,涵洞无淤塞;桥梁排水通畅、桥面清洁、桥头顺适、伸缩缝无堵塞;因地制宜实施绿化。社道养护要做到路基和边坡稳定,边沟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槽,涵洞无淤塞。
据悉,目前我县307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通畅,254个撤并村实现通达,每个社已基本通主线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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