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长沙航空口岸正式成为药品进口口岸,长沙成为第22个拥有药品进口口岸的城市,湖南成为全国为数不多拥有药品进口口岸的内陆省份,正式结束湖南"只有进口药品、没有药品进口"的历史。
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6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增设长沙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公告》(2018年第37号),同意增设长沙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增加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长沙航空口岸药品进口备案的具体工作;增加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口岸药品检验所,承担长沙航空口岸的药品口岸检验工作。除《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药品外,其他进口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可经由长沙航空口岸进口。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湘凌介绍,湖南长沙药品进口口岸获批,有利于满足群众进口用药需求,减少企业进口药品及半成品、原辅材料的中间环节,降低群众购买进口药品成本,缓解群众用进口药贵、慢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进口药品安全监管,填补湖南进口药品检验资质空白,有效提升进口药品检验检测能力,为进口药品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刘湘凌表示,下一阶段,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正式启动长沙航空口岸的药品进口通关工作,严格对照药品进口口岸运行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优先组织湖南临床急需药品从长沙航空口岸通关,以缓解用进口药品难的现象;同时加强进口药品的安全监管,提升湖南医药企业办理进口药品通关业务的效率,降低企业生产运输成本,促进医药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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