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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20年10月09日 10阅读 来源:曲靖日报2016/09/26

曲靖市近五年来大力整治农村环境,积极争取中央与省级项目和资金支持,投入资金3556万元,实施13个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13个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努力改善农村群众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

  “十二五”期间,曲靖市共争取到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13个,资金2563万元,争取到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13个,资金993万元。

  在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上:已实施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有6个,分别为会泽县大桥乡大桥村、马龙县马过河镇下鲁石村、罗平县鲁布革乡多依村、宣威市龙场镇旧营村、富源县富村镇喜鹊树村、沾益区大坡乡石仁村;在建项目2个,分别为会泽县者海镇阿依卡村等9个问题村、罗平县鲁布革乡罗斯村委会腊者村中国传统村落;未开工项目有5个,分别为马龙县马鸣乡咨卡村、陆良县芳华镇雍家村、师宗县竹基镇大冲村、师宗县竹基镇淑基村、会泽县娜姑镇白雾村。未开工的原因是正在编制实施方案,正在与乡村清洁工程等项目资金整合。

  在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上:已实施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有4个,分别为罗平县鲁布革乡多依村、麒麟区沿江街道冯家圩村、师宗县雄壁镇大发召村、陆良县小百户镇兴隆村;竣工但未验收的项目有2个,分别为沾益区盘江镇谭家营村、宣威市杨柳乡可渡村;在建项目2个,分别为会泽县者海镇阿依卡村等9个问题村、富源县营上镇海戛村委会秧田冲村;未开工项目有5个,分别为富源县富村镇白石岩村、麒麟区珠街街道西海村,陆良县龙海乡大新刘家窝棚村、师宗县竹基镇卜草塘等3个村、马龙县王家庄街道王家庄等3个居委会。

  我市严格执行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责任制、报备制、县级财政报账制、公示制和农民参与制五项制度。专项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没有截留、挤占和挪用。将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详细情况、项目安排和具体实施情况等向受益地区农民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农民参与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资金的监管,鼓励农民投工投劳。

  我市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等相关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工程完工后,明确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工程建成后的运行费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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