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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多举措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2020年10月09日 10阅读 来源:怒江大峡谷网2018/07/18

  近年来,怒江州水利部门加强领导,精心谋划,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多措并举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层层落实河长制。制定出台《怒江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州、县(市)、乡(镇)三级河长会议制度等11项配套制度。建立“四级河长”体系,设置河长(河段)1464个。对四县(市)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河长制体系建立等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加强河道执法力度,累计拆除侵占河道违章建筑10件、部分拆除(整改)10件、限期拆除14件,强制制止违法倒土19件、非法采砂48件。

  加快建设农村水利。全面完成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八批重点县项目任务,实施完成山区“小水网”项目及高效节水项目7个,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64万亩,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人口5.631万人。编制完成高黎贡山移民安置供水保障规划方案,出台《怒江州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3.50万亩。

  稳步实施水源项目。推进黄木、瓦姑、板瓦及布拉底水库建设,兰坪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箐口水库和金顶镇、中排乡、营盘镇、通甸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及丙中洛镇重点水源工程全面完工。

  有序推进防洪工程。加快实施怒江干流六库段防洪堤三期工程、福贡县城上帕段防洪堤工程;福贡县架科底乡政府段防洪堤工程顺利开工。扎实推进老窝河、蛮蚌河、通甸河中小河流治理,累计实施江河治理4.20公里。福贡县子里甲乡段、匹河乡段、鹿马登乡段、上帕镇腊竹底村段、马吉乡段和石月亮乡段防洪堤工程开工建设。

  不断强化水生态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3.13平方公里;批复同意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14项,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13.794万元;完成10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配合完成怒江二桥工程、六库二水厂2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省级验收。

  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完成2016年度各县(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完成2016年度怒江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并获得良好等次;批复同意开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4项,发放取水许可证10份,征收入库水资源费1838.70万元;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行动,核定怒江州排污口总数11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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