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电3月19日 3月18日,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开幕,昆明铁路局劳卫处工人科的昆明市政协委员姚子龙向提案委员会提交了《关于促进“共享自行车”在昆明快速健康发展的建议》,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同意该提案立案。
2016年被称为“共享自行车”元年。姚子龙委员分析认为,在大量资本的催化下,融合了“互联网+”,有着新理念、新技术、新方式的“共享自行车”一经推出,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了广泛关注,并对公共自行车的传统租借经营方式形成巨大冲击。而“共享自行车”的爆发式增长,让我们感受到了资本和市场的力量,不需要政府投入,却有可能解决政府多年都难以解决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姚子龙委员认为,公共自行车发展缓慢,效果不佳,还不断消耗着公共资源和政府补贴,是公认的“烧钱”产业。
昆明市公共自行车发展现状
2016年昆明呈贡区将投放2400辆公共自行车,建设100个租赁服务网点,辐射到呈贡老城区、斗南国际花卉产业园区、呈贡金融产业园区、呈贡大学城片区。项目投入资金30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安装停车棚、设置自行车锁止器、智能机柜、电力接入管网等。采用“BOT+财政补贴”模式组织实施,政府每年给予运营公司1680元/车/年的补助。租赁采取办理公共自行车租车专用卡方式进行,每人300元标准收取押金,预存至少50元的资费,单次借还车在1个小时以内为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24小时则收取1元/小时,累计不超过10元,超过24小时后收取2元/小时。
共享单车考验着各地的城市管理智慧
姚子龙委员认为,“共享自行车”借技术和网络优势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快速占领公共自行车原有市场,但也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因其无桩、免维护、定位找车、网络支付等技术优势,借融资之力,在全国各地迅速抢占市场。
短短半年多时间,“共享自行车”乱停乱放,被人恶意挂车上、丢河里,被人恶意损坏、盗窃,被管理人员从公共自行车停车桩丢到路边,几家公司投放自行车时恶意相互阻挡,投放地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车辆或人员被载客电动车司机破坏、殴打等事件层出不穷。阻碍了“共享自行车”的快速健康发展。
其停车乱象、随意破坏、拒为已有、恶性竞争等管理漏洞,考验着各地的城市管理智慧。
昆明:“共享自行车”和公共自行车呈现一片繁荣景象
摩拜在2016年下半年获得3亿多美元的融资后,才开始在北上广深进行大量投放。短短半年时间,已进入了北京、广州、深圳、成都、武汉、厦门、昆明等10个城市,在全国范围内运营了50万辆智能自行车,服务数百万用户。2017年1月又即将获得2亿美元的融资。
同时还有小鸣、优拜等企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而公共自行车运营商也借助原有的资源优势全面跟进。
根据移动应用分析平台App Annie的追踪调查,截至2016年11月,摩拜单车的月活跃用户量已达512万人,相当于排名次席的ofo的近4倍。
昆明的“共享自行车”和公共自行车呈现一片繁荣景象。现已有摩拜、oFo、永安行三家“共享自行车”,从2016年12月份投放至今,短短三个月,三家企业已投放十多万辆自行车。而永安行还覆盖了玉溪、蒙自、普洱等多个城市。
昆明市公共自行车项目首批预计投放15000辆,计划3月份上路运行。
深圳的管理智慧
2016年12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及《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路侧带)设置指引(试行)》。在这个看着相当务实、很拥抱市场经济的地方新政中,“共享自行车”的价值不仅得到承认,还对“共享自行车”的停放标准做出很专业明确的规定,值得借鉴。
《规定》中明确要求:自行车停放不得妨碍行人通行,在占用人行道停放时须保证1.5m的剩余人行空间,并且指出适宜停放区域包括轨道站出入口后方及两侧、公交站台两侧空地或者高架桥、人行天桥下空间。不适宜停放区域包括人行天桥及通道出入口、绿化带、盲道、井盖等,停放区一般采用平面设置形式,标线及地面图案为白色。
建议:促进“共享交通体系”在昆明的快速健康发展
姚子龙委员建议:以“共享自行车”为突破点,主动服务,创造条件,尽早出台规范,促进“共享交通体系”在昆明的快速健康发展。
“共享自行车”的理念契合了昆明市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弥补了公共自行车发展缓慢而产生的需求空白,更激发出公共自行车行业的创新和发展潜力。政府部门应改管理限制为主动服务,促进其在我市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多部门联动,尽快出台扶持和规范政策,引导网约自行车(“共享自行车”)和公共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为今后地方立法奠定基础。应要求网约自行车企业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创造条件为网约自行车提供更加方便和规范的停车场所,公共自行车项目应有序发展既有项目,暂缓发展新增项目,避免恶性竞争,减少政府负担。
二是引导相关企业在昆明率先成立网约自行车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在全国率先建立网约自行车的行为规范、技术标准,形成相互约束机制和有序竞争局面。这既有利于网约自行车产业在昆明的快速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尽快形成行业的昆明标准,直至成为云南标准和全国标准。行业协会应纳入公共自行车企业,甚至可考虑纳入网约电动车、网约电动汽车行业。
三是在昆明营造“共享交通体系”行业的发展蓝海,吸引相关企业在昆明设立总部或华南、西南地区的分部中心,促进昆明的总部经济发展。通过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措施,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让昆明成为网约(公共)自行车、电动车、电动汽车等绿色环保的“共享交通体系”发展蓝海。使相关企业在昆明的发展上规模、能盈利,用资本和市场来解决交通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形成政府、企业、个人的多赢局面。
四是注重长远发展,将昆明“共享交通体系”规划列入议事日程,以规划为引领,为企业创造向南亚、东南亚推广发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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