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云南旅游改革:旅游协会去行政化

2020年10月09日 10阅读 来源:人民网2017/09/30

9月29日,据云南省旅发委主任余繁发布,云南省着力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10月1日起,云南将正式实施《云南省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及重点监管办法》《云南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2个管理办法,以及《云南省旅游行业协会改革方案》《云南省旅游景区协会改革方案》《云南省旅游饭店行业协会改革方案》《云南省旅行社办会改革方案》《云南省导游协会组建方案》5个旅游协会改革和组建方案。

《云南省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及重点监管办法》共有12条规定,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实行违法违规不当行为记分制,记分信息向社会公布。《云南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共有12条规定,依托建立云南省统一的导游管理信息平台,对执业导游开展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具体工作授权导游协会动态开展。

在《云南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中,导游综合评价总分100分,由导游执业能力评价和游客满意度评价两部分构成,各占50%的权重。依据导游综合评价得分,将导游服务质量划分为五个档次,在平台上实时显示,提供游客查询和参考。同时,导游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还将作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导游协会对导游人员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

余繁介绍,不同于以往导游在旅行过程中给所服务游客发放评定表的形式,《云南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实现避免游客与导游面对面进行打分,游客可以适时评价,也可以延后评价,让游客对导游的评价更加客观公正趋于真实。

此次新出台的5个方案包括了工作目标、组织构架、治理机制、职能建设、扶持措施和工作步骤等方面的内容。各旅游协会改革方案强调完善组织架构、治理机制和职能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机制,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措施,把不适合政府部门开展的部分管理事项交由旅游协会行业自律性管理转变。

余繁表示,云南省旅游业协会改革方案重点是去行政化,明确协会的定位,厘清协会与政府之间的职能边界,理顺协会与各专业协会之间的关系;组建省导游协会就是依托协会开展全省旅游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建立云南省导游人员自律管理机制,通过游客评价,形成导游执业正向激励机制。

据介绍,5个方案的出台,从政府与协会脱钩后,如何支持旅游协会独立运行,开展好自律管理提出详细要求。方案明确提出政府向旅游协会购买服务的事项,并将云南省旅发委承担的旅游要素企业等级评定和复核、导游评价等非行政许可的管理事项移交旅游行业协会开展自律性管理。其目的就是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旅游行业协会体系,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旅游协会管理机制。

同时,针对“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工作,云南将始终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旅游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市场稳定,游客在云南旅游期间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全国统一旅游投诉电话:12301;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旅游投诉电话:0871-64608315;云南省假日办值班电话:0871-64608322。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