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17年,省政府印发的第1号文件是《云南省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旅游市场整治的任务目标以及8个方面的16项具体措施,计划用半年左右时间,彻底整治全省旅游市场乱象,实现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话题
在全国“一盘棋”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的形势下,云南省如何治理顽疾?1月10日,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共同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云南省旅游市场整治规范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将要采取的措施。
创新管理体制 规范市场秩序
记者注意到,在《方案》公布的16项具体措施中,很多都特别注明了“长期坚持”的要求。在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余繁介绍,一直以来,云南省围绕旅游市场整治和规范,持续推进4个方面的工作: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强化措施,探索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多措并举,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手段;推动改革,创新旅游管理体制。
据省旅发委统计数据,2016年,全省各级旅游部门联合工商、交通、公安、质监等部门共开展联合检查行动2474次,出动执法人员3.1万人次,检查旅游企业9170家次,检查旅游从业人员4.9万人次。查处案件482起,罚款金额436.3万元。其中,处罚旅行社216起,处罚导游169起,进一步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维护了游客合法权益。
近年来,全省各州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建设、“5+2”旅游警察试点、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工商部门旅游市场监管机构设置、旅游标准化建设、旅游标准合同实施、游客理性消费宣传引导等工作积极推进,16个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完成“局改委”、《云南省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云南省无障碍旅游丽江共识”形成……通过持续努力,云南省旅游市场监管手段得到加强,监管机制不断创新完善,旅游投诉持续下降,旅游服务质量得到提升,旅游市场秩序保持平稳。
余繁表示,下一步,全省将乘势而上,在已有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一如既往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行动起来,加大监管力度,净化云南省旅游市场。
推行“四个同步” 严打旅游乱象
当前,国家旅游局在全国统一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明确指出整治是一项长期性任务。此次整治按照“四个同步”的工作方法推进,即“组团社和地接社同步治理、目的地和客源地同步排查、线上线下旅游企业同步清理、集中整治与常态机制同步推进”。采取“三严”措施,即严打低价产品,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势头;严查合同签订,切断“不合理低价游”链条;严管购物场所,堵住“不合理低价游”源头。通过国家旅游局加大此项工作的督查力度,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云南省相关工作开展也迎来了难得的机遇。
为落实好国家旅游局的要求和措施,与全国工作保持同步,《方案》提出:1月15日前,以省旅行社协会公布的全省主要旅游线路产品诚信指导价格为依据,对“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产品全部清理下架。全面禁止旅行社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对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另外,2月28日前,对旅游购物企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勒令停业整顿。6月30日前,督促旅游购物企业销售旅游商品向游客出具电子发票,统一安装电子税控系统,防止虚高价格、欺骗消费者和逃税漏税,推行“一店一票”制,旅游购物店须提供与其名称一致的税务发票。
早前,结合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精神,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意见》(云政发〔2015〕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6〕13号)等一批重要政策文件,对旅游市场监管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多方齐抓共管 共创优质环境
旅游市场监管面宽,一系列的问题涉及到多个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必须统筹协调、齐抓共管、联动整治,才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此,《方案》中规定了多个部门的责任,并专门将“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监管”作为重要要求。
根据《方案》内容,6月30日前健全全省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推行首办责任制,实现旅游投诉同一窗口受理办结。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旅游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工商、质监等专业执法部门作用。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推广县级旅游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快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及电子监管平台建设,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加强旅游警察队伍建设,制定旅游警察执法指南,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构建快速出警处理机制。在重点地区探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构建矛盾化解和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就地解决旅游矛盾纠纷。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副局长胡洪兵介绍,为贯彻落实《方案》,配合旅游部门深入开展旅游市场整治,省物价局将严格要求旅游购物企业、旅行社等市场主体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落实旅游购物商品和旅游票务收费公示制度。同时,严肃查处在标价外收取未标明费用等价格欺诈行为,打击价格垄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目前,云南省已建立省、州市、县三级联网的12358价格投诉举报监管平台,共有152个接听席位,可随时受理游客投诉和举报。”胡洪兵说,除了畅通投诉渠道、完善价格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外,物价部门还将定期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对企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2016年,全省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1万人次,检查旅游企业2.7万户次,查处旅游违法案件220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处处长马云霄介绍,按照《方案》要求,工商部门将把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放在更重要的位置,进一步聚焦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层层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全省工商部门积极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点进景区、购物场所、购物企业的工作。同时,促进工商旅游市场监管机构试点改革,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努力形成旅游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
对于寒暑假、节假日等旅游高峰期,保障旅游安全可谓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刘军红介绍,按照《方案》要求,全省质监部门将不断完善旅游行业标准化体系,采用“基层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州市监管部门抽查,省级监管部门督查”的三级检查模式,对旅游产品质量,特别是景区景点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观光车等特种设备加强监管。
此外,刘军红表示,省质监局将借助下设各研究院、所、中心的优势,为各地提供技术服务,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据了解,2009年至今,云南省旅游特种设备运行一直保持着“零事故”,安全情况平稳向好。“根据工作职能,我们将依法强化旅游行业监管,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环境。”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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