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云南省政协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昆明举行《关于云南打造旅游小镇的提案》面商会,就加快云南省旅游小镇开发建设进行面商。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九三学社云南省委提交《关于云南打造旅游小镇的提案》,提出了合理科学开发旅游小镇的建议及未来云南旅游小镇的发展方向。省政协将其列为2016年度重点提案,交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会办。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为提案的主要承办单位,将九三学社省委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充分吸收采纳至《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中,着力推进旅游小镇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提升旅游小镇人居环境。同时,根据住建部等三部门培育特色小镇的工作要求,明确将云南旅游小镇的培育和发展作为全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亮点加以打造。
着力推进旅游小镇开发建设
2004年,建设部主要领导到云南视察工作时指出:“云南的小城镇建设应该依托现有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资源,走出一条云南特色小城镇建设新路子”。为加快云南城镇化进程,重点促进旅游业提质增效,2005年8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旅游小镇建设工作座谈会,下发了《关于加快旅游小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启动了60个旅游小镇的建设发展工作;2006年5月,全国旅游小城镇发展工作会议在大理、丽江召开,会上云南省旅游小镇建设工作得到了国家建设部、国家旅游局的充分肯定;2011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意见》,在原60个旅游小镇的基础上,启动了150个特色小镇的建设发展。
2011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云南省特色小城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成员厅局、职能分工和办公室设置,为旅游小镇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按照“规划先行、产业支撑、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特色鲜明、生态良好”的建设思路,我省于2011年启动了旅游小镇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至2013年共安排省级旅游小镇规划补助资金3000万元,完成了60个旅游小镇的总体规划、特色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省级审查工作,实现了旅游小镇规划全覆盖,明确了特色定位和发展思路,以及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在强化产业培育,构筑旅游小镇产业支撑体系基础上,我省着力加强了旅游小镇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基础条件,促进旅游小镇人居环境提升;强化资源整合,合力推进旅游小镇建设,2011年以来省旅发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小镇建设,目前有近60家有实力的企业参与了旅游小镇的开发建设;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引导农村人口向旅游小镇聚集。
多措并举确保高品质
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会同省旅发委,对提案提出的问题拟定了解决措施。
积极学习浙江特色小镇建设经验,挖掘产业特色、人文底蕴和生态禀赋,形成“产、城、人、文”四位一体有机结合的重要功能平台。
规划引领,重点推进。将旅游小镇建设作为“十三五”云南旅游产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推进旅游小镇建设,着力构建集旅游观光、文化娱乐、休闲度假、商贸流通、游客集散和旅游商品加工等为一体的新型旅游城镇体系,并优先将旅游小镇和旅游村建设纳入《云南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中。
加强统筹,完善规范。积极会同省旅发委等部门研究出台旅游小镇建设、管理评定技术标准,加快修订完善《云南旅游名镇建设标准》,改造提升现有云南旅游名镇,加快建设60个省级旅游小镇。
倾斜支持旅游小镇建设用地。通过整理农村建设用地、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加快对城镇旧区、空心村的改造和迁村并点步伐,挖掘空闲地、废弃地潜力,盘活增加的土地,按一定比例置换成小镇建设用地,支持旅游小镇建设。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突出抓好旅游小镇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争取到2017年,全面实行省级旅游小镇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推进居民住房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旅游小镇特点的住房建设方式,建立社会化的小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引导旅游小镇居民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
创新旅游小镇建设资金筹措模式。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采取各种特许经营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旅游小镇建设和运营管理。
提高旅游小镇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旅游小镇建设管理需求,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小镇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设置以及村镇规划管理法规体系,逐步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确保旅游小镇高品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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