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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南充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可获资金支持

2020年10月09日 10阅读 来源:南充日报2017/05/11

5月9日,记者获悉,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 《南充市市辖三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以奖代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办法》规定,为加快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改善城市老旧住宅区居民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居民在既有住宅安装电梯,将获得财政资金的奖励。

8层住宅未安电梯 老人出行不方便

“刚退休的时候,没有觉得有啥不方便,上楼时,一口气就上去了。”陈树柏是一名退休教师,退休后居住在顺庆区人民南路一小区。小区是一幢老旧建筑,共8层,陈树柏居住在顶楼。陈树柏说,如今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血压又偏高,上下楼成为他的一件烦心事,中途常常要歇一次。

为了少爬楼梯,陈树柏要么尽量呆在家里,要么到女儿家中去住,因为女儿住的是电梯公寓。“如果有一天,小区内能够安上电梯,那太好了。”陈树柏说。

9日上午,记者在顺庆城区和高坪城区看到,一些老旧小区的住宅普遍在7层左右,最高的为8层。因为修建时代较久,都没有安装电梯。生活在这些小区的一些老年人对电梯的需求较大。不过,安装电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又需要全体业主同意,因此,老年人安装电梯的心愿很难实现。

老旧住宅安电梯 以业主自筹为主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办法》,成了不少老旧住宅居民安装电梯的“福音”。《办法》提出,为进一步加快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改善城市老旧住宅区居民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市辖三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可获得财政以奖代补奖励,增设电梯建设资金的原则为“以业主自筹为主,其他资金、以奖代补资金为辅”,以奖代补对象为“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条件为:需经该电梯所属全体业主一致书面同意;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属中心城区(即建成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且于2012年1月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住宅需是6层及以上住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须达到规划、结构、防火等设计规范要求。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既有住宅属于单一产权住宅,或者是个人自建房、列入拆迁征收改造计划的住宅增设电梯,将不能享受以奖代补资金。

根据安排,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奖代补实施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以奖代补标准将按照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奖励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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