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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入省生态保护红线

2020年10月09日 10阅读 来源:南充晚报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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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发展战略将推进更加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记者昨(9)日获悉,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入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从制度层面提升其刚性保护等级,从此将迎来更加严格的生态保护执法监督。

  全省划定13个红线区块 我市多处保护地入列

  近日,省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通知》。《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 明确了我省13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的地理分布、主导生态功能及保护重点,提出了管理管控要求。其中,一类管控区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类管控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我市市辖城区和各县(市)区饮用水源相关水域和陆地等被划入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块。

  据了解,我省除了将各市(州)和县级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外,还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湿地公园、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区域内,对于维护国家、全省生态安全起极重要作用的区域, 以及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控制要求且由地方政府批复确定的保护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记者注意到, 在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涉及的省级以上保护地汇总表“盆中城市饮用水源—土壤保持红线区”名称目录下,南充市主城区嘉陵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阆中市嘉陵江、 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构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嘉陵江南充段大鳍鱯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在列。

  南充有望年内启动 市县两级生态红线确定工作

  据市环保局规划科相关人士介绍,中央和四川省两级政府对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尤为重视,省环保厅于2015年10月和2016年上半年, 先后两次举行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确定范围的调研会, 会上提出了指导原则、 确立的标准和违规行为惩处原则。随后,我市也提出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并经省环保厅审定, 确定把市辖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二级水域和陆地范围纳入省级生态保护红线。 嘉陵江南充城区段高坪第二自来水厂取水点以上1000米至高坪一水厂取水点下游200米为一级水域保护区,此水域向陆岸延伸200米范围为一级陆域保护区;嘉陵江南充城区段高嵌河汇入口处至高坪二水厂上游1000米为二级水域保护区,此水域向陆岸延伸200米为二级陆域保护区。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及各县(市)区生态保护红线确定工作有望年内启动。在此过程中,我市环保部门将依照中央和省上有关规定,对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确定施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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