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广州市对口帮扶黔南州扶贫协作项目资金(下称“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监督执纪问责,黔南州相继出台了《广州黔南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加强广州市对口帮扶黔南州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监督执纪问责暂行规定》,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执纪问责。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工作落实三个方面明确严肃查处12种具体违规违纪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坚持对扶贫协作项目资金问题优先查办、快查快办,重大问题实行上提一级直查直办,以铁的纪律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帮扶作用。
强化资金监管。督促州、县涉及部门将广州市对口帮扶黔南州扶贫协作项目资金有关数据录入“贵州省扶贫民生监督系统”,全天候加强跟踪监督,围绕“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有没有问题”这条主线,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基础数据进行统计、比对、分析,筛查异常数据,预警异常情况、锁定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开展线下核查,深入发现数据背后的违规违纪问题。
实施专项监察。拟将广州市对口帮扶黔南州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列为全州2019年度专项监察项目,在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行项目资金监管责任、加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严肃查处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加强联动协作。把广州市对口帮扶黔南州扶贫协作工作情况列为推进脱贫攻坚联席会议重要内容,组织扶贫、协作、财政、审计等州直单位和广州市对口帮扶黔南州工作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扶贫协作阶段工作情况,共同查找、分析、研判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实行信息共享,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目前已对涉及项目相关负责人开展约谈11人,其中纠错诫勉约谈2人,提醒警示约谈9人,并督促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强化督导检查,加强统筹调度,认真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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