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十三五”生态建设规划》经省政府审批正式向公众发布,作为“十三五”时期我省生态建设的实施纲领。
《规划》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调“山、水、林、田、湖”与人生命共同体理念,对森林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等五大生态系统开展生态建设与保护,强力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地下水资源,发展山地特色高效农林牧生态经济,从整体上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发展绿色经济,构建贵州生态安全大格局。
整个规划布局为“两屏五带三区”格局,“两屏”即乌蒙山—苗岭、大娄山—武陵山两大生态屏障,“五带”即乌江、南北盘江及红水河、赤水河及綦江、沅江、都柳江五大生态保护带,“三区”即重要河流上游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石漠化综合防治—水土保持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区三大生态功能区,同时以交通沿线、河湖绿化带为网络,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绿地、农田植被等为重要内容组成全省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基本构筑起功能较为完善的“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自然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程度明显提高。其中,森林覆盖率达到60%,退化草地治理率达到52%,湿地面积保有量达到315万亩,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5%,农田实施保护性耕作比例达到20%,城市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30%,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山体公园等各类受保护面积占国土面积比率达到8%以上,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95%以上。
《规划》明确了十个方面的重点建设任务,包括全面完成我省宜林荒山造林310万亩、退耕还林1982万亩,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全覆盖。力争推行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制度草地占天然草地面积30%以上。新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5个、国家湿地公园20个、省级湿地公园30个。实施保护性耕作1500万亩,保育农田45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75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万平方公里。农业一产增加值达到2000亿元,林业产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以及优化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地下水资源,强化生态建设气象保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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