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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共有产权房推行近两年 37户家庭圆住房梦

2020年10月09日 10阅读 来源:常州日报2017/08/09

  近日,有城市向社会公开征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意见,成为舆论关注热点。而在我市,“共有产权”这一创新保障方式已实施将近两年。

  记者本月4日从我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将近两年中,我市共有37户家庭通过审核程序,采用这一方式圆了“有住房”的梦。

  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试点方案》是2015年10月出台的。它明确了采用共有产权保障房这一新的保障方式,由政府和保障对象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来解决部分保障家庭渴望拥有自己的住房的愿望。

  我市首个试点小区是金润家园,在西新桥附近。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是已经入住或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入住权的家庭,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申请人的选房顺序,符合保障条件的新申请家庭优先保障,可自愿申请购买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依其交纳的购房款,核定为保障对象的产权份额。出售公租房所得资金,将全额缴入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住房保障。

  据了解,我省是全国率先提出“共有产权房”改革试点的省份,2007年起在淮安市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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