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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 努力探寻苏州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图

2020年10月09日 10阅读 来源:苏州市发展改革委 2013/5/16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2〕3760号),苏州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近日,国家发改委也批复了《苏州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工作初步实施方案》,苏州是第二批国家低碳试点省区和城市中《实施方案》获批的首批城市之一。

  一、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探索碳排放“拐点”,夯实低碳目标基础

  一是探索碳排放“拐点”。近年来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较快,呈现排放总量较大、强度逐年下降的趋势。2012年碳排放总量约为1.48亿吨,近十年碳排放强度年均下降超过6%。根据近年来苏州市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变动趋势,结合未来一个时期经济转型升级的目标定位,我们对碳排放总量拐点进行了分析和预测,提出力争在2020年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约为1.73亿吨,其中产业结构调整的贡献率超过70%。峰值经过较短时期(2020-2025)的波动后稳步下降。

  二是寻求碳强度下降的突破。对于整个苏州市,我们设定了2015年、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比2005年下降约36%、50%的目标。我市3家省级、20家市级低碳试点单位,都针对各自基础和条件,提出了力度较大的碳强度下降目标,体现了目标上的先进性和引领性。其中3家省级试点单位“十二五”期间碳强度下降目标基本都在20%以上。如江苏沙钢集团,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通过技术改造等措施减排二氧化碳250万吨,吨钢产品综合能耗和碳排放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二)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夯实低碳工作基础

  2012年11月,经市政府同意,由苏州市低碳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市有关部门参与,科研机构具体承担,启动了《苏州市低碳发展规划(2013~2020)》(以下简称《规划》)和《苏州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综合引导作用,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增效、增加碳汇等工作结合起来,将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城市建设工作全面纳入“十二五”、“十三五”发展规划之中。目前已完成《规划》初稿,并于4月28日召开了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对《规划》文本给予充分肯定,并一致通过了《规划》评审。

  (三)加强低碳城市建设组织领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苏州早在2010年就开始着手低碳城市的建设工作。2010年5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赋予市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职责,为此专门在市发改委资环处加挂应对气候变化处,并着手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2011年6月,组织编制完成了具有苏州特色的工作方案并上报省发改委,成为全省第一个申报第二批国家低碳试点的省辖市。国家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41号)后,我市专门成立了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获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后,市政府又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30个部门和四市六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机机构和协调机制,统筹低碳城市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四)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探索低碳示范路径

  持续深化低碳经济试点示范工作,探索低碳发展先进模式和路径,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城市的低碳转型发展。在做好2011年获批的苏州工业园区、昆山高新区、江苏沙钢集团3个省低碳试点示范单位的推进工作的同时,联合市有关部门,选择学校、社区、建筑和交通等四个领域20家基础良好、示范意义突出,低碳发展目标领先、实施方案完备的单位,开展市级低碳社区、低碳学校、低碳建筑、低碳交通的试点示范,探索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低碳发展模式。

  (五)探索开展碳交易市场建设,开创碳金融工作局面

  为深入了解国内碳交易试点开展的现状,推进苏州市碳排放交易平台建设,苏州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赴国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地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四个城市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及交易平台的运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形成调研报告和初步工作方案。同时,积极探索实行企业“碳盘查”示范行动。我市开放型经济发达,外资企业集聚,近年来不少外资企业对供应链上的企业提出了碳盘查的要求。针对这一趋势,昆山市率先开展了企业“碳盘查”行动计划,重点在电子行业进行大面积推广,力争近两年200家企业通过“碳盘查”。我们还在部分食品企业和水稻生产基地开展了碳足迹核查。苏州市的企业“碳盘查”工作,已经引起了相关机构的高度关注,美国质量认证国际有限公司将亚太总部设在了我市,其它一些机构也纷纷进驻苏州。

  (六)推动低碳发展培训,强化低碳城市能力建设

  系统开展低碳发展培训,提升低碳建设组织和管理者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与清华大学联合举办了“低碳经济与可持续发展专题研修班”,对苏州各地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和省级低碳试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培训,有效地将低碳发展的概念和理念传递到领导层面;联合南京大学环境学院、英国驻上海、广州总领馆和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举办了“低碳城市能力建设专题研讨会”,在减碳路径、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三个方面进行了充分研讨。

  二、下一步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部署

  下一步,苏州市将以建设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为契机和抓手,全面推进《苏州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初步实施方案》和《苏州市低碳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把分解落实碳强度下降指标作为试点工作的首要任务,制定碳强度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和实施办法;探索碳排放总量控制下低碳发展的路径和经验;做好低碳城市试点各项工作,积极探索一条以低碳产业为主导、以低碳生活为基础、以低碳社会为根本的苏州特色的低碳发展道路,全面推进苏州市低碳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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