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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2020年10月09日 10阅读 来源: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5/28

  今年以来,扬州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跨江融合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积极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国企国资改革、健全完善现代市场规则等10个重点领域改革,38项任务举措得到有力推进和加快落地。

  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成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服务专项工作小组,推进行政审批流程重组再造,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具体要求,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审核,共取消43项、调整153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连续第二年出台市委、市政府优化企业发展环境“2号文件”。

  二是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优化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小组;拟订《深化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扬州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市行政和事业单位所属非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情况的调查摸底,逐企业提出市属国有企业清理规范及监管方式意见,待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三是健全完善现代市场规则。拟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从4月起“三证合一”登记工作正式实施。

  四是深化价格改革。全面放开农产品价格。

  五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新《预算法》及国发43号文件相关要求,拟订加强债务管控的管理办法;试行编制2016年预算和2017年、2018年规划,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六是深化地方金融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关于支持扬州农商行做大做强的意见》、《关于推动我市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见》,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调研。

  七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扬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在省“苏科贷”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扬科贷”项目,加快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启动技术合同网上登记。

  八是深化农村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意见》;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九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积极推动我市及高邮市、宝应县按照省发改委要求编制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目标、主要举措、预期成果及进度安排等,相关材料已上报省发改委待批。

  十是推进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实施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为普遍备案与有限核准相结合;印发《关于开展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工作的意见》,推进一表式受理、清单式审核、备案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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