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就好比一粒优良的种子,要让这粒种子落地、生根、成长、结果,就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土壤。南昌人才新政“22条”,除了向人才提供“愿意来”的政策外,还积极搭建人才成长的平台,建立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和人才优先发展的保障体系,让人才来了有施展才华的空间,有“不想走”的创业环境。
筑牢阵地
财政每年按照1:1的比例配套总额最高1亿元的资金,重点支持经开区绿色金融创新综合体、高新区南昌(国家)大学科技城、小蓝创新创业基地、红谷滩新区VR孵化中心和产业基地建设
激励机制
“三带”人才来昌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经评估分层次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项目资助,并提供创业场所和住房免费使用三年
创业基金
对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每年按担保额的5%。给予补贴,最高80万元。组建规模为10亿元的人才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
人才奖励
每两年开展一次市“突出贡献人才”评选,每人奖励20万元。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专家,颁发“滕王阁友谊奖”
人才引进
县区从市外全职引进1名A类、B类、C类人才,视同完成50亿元、30亿元、10亿元招商引资任务。对具有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来昌创新创业,5年内保留其事业身份
开发区新区将成人才集聚主阵地
开发区新区是南昌产业发展的主战场。为服务全市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南昌将筑牢开发区、新区集聚人才的主阵地,引进一批顶尖人才助力产业发展。
人才新政“22条”明确提出,支持开发区、新区立足各自产业发展功能定位,制定专门人才引育政策,实施更加优惠的人才政策。财政每年按照1:1的比例配套总额最高1亿元的资金,重点支持经开区绿色金融创新综合体、高新区南昌(国家)大学科技城、小蓝创新创业基地、红谷滩新区VR孵化中心和产业基地建设,支持“一园多区”的中国南昌人力资源产业园、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中国南昌人才大厦、中国南昌公共实训基地、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园建设。助力开发区、新区不断完善人才服务、创业孵化、成果展示、资源共享等功能,打造成为全省乃至中部地区的人才工作示范区,并鼓励开发区、新区建设人才公寓。
此外,未来五年,围绕产业发展需要,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南昌力争建设一批有效支撑我市重点产业的新型研发机构,并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100家以上科研创新平台。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经费支持。
“人才新政聚焦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通过政策扶持,推动人才资源向重点产业一线和社会事业前线有效配置,让人才‘创新有平台,创业有舞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卢亮昊说。
“三带”人才住房创业场所免费使用三年
南昌鼓励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的人才来昌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经评估分层次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项目资助,并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创业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免费使用三年。产出重大技术成果的,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最高2000万元追加支持;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层次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购房补贴;获得银行贷款的,两年内每年按贷款付息额的50%至100%给予贴息补助,贷款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在未取得建设用地之前,优先入驻政府建设的孵化器,三年内每年补贴50%、最高50万元的场租费;租赁厂房直接生产销售的,两年内每年补贴最高200万元的房屋租赁费。
另外,未来五年,南昌将投入1亿元作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资金,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基金投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优质入园企业奖励、产业发展论坛补贴和园区招商经费补助等。按不低于乙级写字楼的标准为入园企业提供“可拎包入驻”的办公场所。
组建10亿元人才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人才在昌创新创业,资金是重要的保障环节。
人才新政“22条”提出,鼓励金融机构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信贷支持,市政府设立5000万元人才创新创业信贷风险缓释基金,对金融机构为人才创新创业发放贷款产生的损失给予适当风险分担。为人才创新创业融资提供担保,完善以南昌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为主体、市县区全覆盖的财政出资融资性担保体系,并鼓励社会融资担保机构为人才创新创业融资提供增信。对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每年按担保额的5%。给予补贴,最高80万元。组建规模为10亿元的人才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支持人才创新创业过程中直接融资,按照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或企业引进社会资本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
市“突出贡献人才”每人奖励20万元
南昌将建立专家人才荣誉制度,设立市“突出贡献人才”“滕王阁友谊奖”等奖项,对为南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授予荣誉、给予奖励。
人才新政“22条”提出,每两年开展一次市“突出贡献人才”评选,每次不超过10名,每人奖励20万元。每两年开展一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青年人才“十佳”、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系列人才评选,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专家,颁发“滕王阁友谊奖”。每三年确定100名左右由厅级领导、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的市直接联系人才,三年内每人每年发放5000元补贴。同时,进一步提高人才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注重在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评选劳模、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增强人才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引进1名A类人才视同完成50亿元引资任务
人才新政“22条”提出,实行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同推进、同考核。县区从市外全职引进1名A类、B类、C类人才,视同完成50亿元、30亿元、10亿元招商引资任务。用足用好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政策,大力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走出去”招才引智,支持教学科研人员赴国外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优化审批程序,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另外,南昌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人才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年度考核、每年党委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内容,以人才净流入率作为考核重要指标。每年开展县区委组织部长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才工作专项述职。每半年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人才工程推进情况、人才资金使用情况、人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导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联动问责的主要依据。
5年内保留来昌高层次人才事业身份
为向人才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人才新政“22条”提出,在市本级和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设立专门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才综合性服务“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站式答复”。涉及A、B、C类人才的服务事项,由专人全程代办。简化引才项目申报流程,及时兑现引才工作补贴和生活补贴。
南昌还将开发“南昌人才网”掌上App,为人才提供便捷的线上服务。建设“南昌人才港”,及时发布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与人才求职需求,采取“互联网+人才”发展模式,搭建“互联网+招聘会”平台。特别是,对具有事业身份的高层次人才来昌创新创业,5年内保留其事业身份,并享受人事档案管理、档案工资晋升、职称评审等服务。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审批方式,保障离岗创新科技人员离岗期间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保承续等方面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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