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作用,不断拓展抵押登记服务领域,着力帮助企业盘活资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抵御经济风险能力。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78件,帮助企业融资11.07亿元——
培育守重企业 打造信用品牌
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曾连续多次被评为国家级守重企业,为鼓励和支持其发展,市工商局多次帮其办理机器设备动产抵押和股权质押登记,帮助企业累计融资数千万元,使企业走上了快速发展之路。
动产抵押贷款,由于抵押物变现能力较差,风险较大,金融部门对动产抵押贷款相对比较谨慎。为此,市工商局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为抓手,不断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宣传引导,对企业进行信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分类培训,指导企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解决合同管理和履行中遇到的难题,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效化解合同风险,不断强化企业的信用意识和品牌意识。市工商局将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信用度高、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和涉农企业作为守重企业重点培育对象,进行“一对一”指导帮扶,并通过开展“进千企、优服务、促发展”活动,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帮助企业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信用管理水平,争创守重企业。在初审、推荐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申报企业进行严格审核,将向有关部门征信、征询、查询法院被执行信息等重要环节全部落实到位,并对参评企业进行逐一打分,对于得分偏低或有不良信息的企业,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保证了“守重”评审工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同时建立“守合同重信用”主体认定和公示制度,确保获评守重企业履行合同能够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市工商局积极培育,大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打造信用品牌,2016年培育市级以上“守重”企业280家。截至目前,我市“三级”守重企业共204家,其中国家级8家,省级61家,市级135家。
搭建合作平台 发挥品牌优势
2014年以来,市工商局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动产抵押工作改善信贷融资环境的通知》《关于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帮助企业融资解困的意见》等文件,努力把开展动产抵押助企融资打造成工商部门服务地方企业、服务发展的重要平台。
随着企业的发展,一些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逐渐加大,为此,市工商局创新融资方式,把守重企业的品牌优势转化为“真金白银”。首先在濉溪县进行试点,县市场局、县合同信用协会联合县信用联社出台了《关于发挥“守合同重信用”品牌价值开展企业信用贷款的通知》,先后向金融机构推荐守重企业169家,贷款金额2.8亿元,其中因守重品牌增加贷款金额3000余万元。在濉溪县局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市工商局与市金融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发挥“守合同重信用”品牌价值开展信用贷款的意见》,对工商部门推荐的守重企业,金融机构优先发放贷款,并在原有抵押物价值50%的基础上按照守重企业不同层级分别上浮5%至15%。同时,把贷款发放情况纳入对各商业银行的年度综合考核。2014年以来,市工商局在企业自主申报、有关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向市各商业银行推荐了35家守重企业、30余户涉农个体工商户,达成贷款意向6亿元,办理守重企业贷款25件,金额2.8亿元。
在办理守重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过程中,市工商局通过窗口服务和上门服务相结合,开辟绿色通道。在县区市场局窗口设置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咨询窗口,变过去5个工作日办结为当场办结,提高了办事效率,使动产抵押发挥了较大的融资优势。对办理动产抵押、股权出质登记的公司,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安排专人全程指导,对于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企业,实行“当场提交、当场审查、当场登记”,进一步缩短了办事时限。
加强信用监管 创新融资模式
市工商局结合“进千企、优服务、促发展”活动,深入到各类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种养殖户中开展大走访,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广泛征求其意见,对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种养殖户,逐户登记造册,建立融资需求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种养殖户搞好融资服务打牢基础。在调查摸底基础上,把有信誉、有发展潜力的各类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种养殖户推荐给银行,积极把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给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及个体工商业主,并由银企双方沟通协调,达成合作意向。
市工商局广泛开展合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提高合同履约率等,帮助企业争创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提升信用价值和软实力。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宣传《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使有关市场主体学会运用动产抵押融通资金,盘活资产,增强利用动产抵押登记融资的主动性。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营造声势、扩大影响。通过举办推介会、金融产品发布会、座谈会等活动,宣传有关政策和活动的内容,介绍服务项目,提供服务信息。
按照信用等级,市工商局把企业个体工商户分为守信、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针对不同情况实施不同监管,着力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管,不能享受工商部门向金融机构推荐贷款的资格等优惠政策,并及时将企业的信誉情况向金融机构反馈,使守信企业享受更多的政策优惠,失信企业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用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机制推动企业自觉树立诚信意识。
为确保银行信贷资金安全,高效发挥信用贷款项目帮助企业发展的作用,市工商局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把关,严格监督,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按照《物权法》《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规定,将工商业户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作为动产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后,金融机构为其办理动产抵押贷款手续,如果企业出现风险,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增加了一道“安全门”,解除了信贷机构的后顾之忧。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市工商局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坚持“四个不予登记”的原则,即坚持做到不合法的不予登记,财产所有权不清的不予登记,不是企业动产的不予登记,抵押手续不完备的不予登记。动产抵押合同一式4份,贷款业户、信贷机构和主管部门及县区市场局各备存一份。把企业信用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规划,建立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档案,实行主体信用动态监管。积极组织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主体进行公示,扩大其知名度,提高其信誉度。
今后,市工商部门将继续发挥服务职能、优化服务举措、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动产抵押、最高额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大力推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增信融资”模式,积极搭建融资平台,促进银企合作,不断拓展企业融资新渠道,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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