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向烈山区反馈巡视情况。10月2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组长左振国、副组长阮永兴向烈山区委书记胡百平进行了反馈;10月29日,左振国代表巡视组向烈山区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宰学明出席会议。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7月10日至8月3日对烈山区进行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开展问卷调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
左振国指出,2011年以来,烈山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对少数干部的监督制约不够,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腐败隐患;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方面,政绩观存在一些偏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视和解决不够,“小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招商引资效果不佳;在执行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案件查处力度不够,办案力量不足;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一些偏差,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存在一些不足。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少数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左振国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区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二是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有效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断增强发展后劲;三是深入落实联系群众制度,认真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认真解决好回迁安置、采煤塌陷搬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四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夯实基层基础。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要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有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好重点村整顿。
左振国强调,烈山区委要严格按照省委、市委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区纪委要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区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做到 “两手抓、两手硬”。对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宰学明代表市委指出,烈山区要按照巡视组提出的要求,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有效的措施、务实高效的作风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落实整改意见,区委书记要亲自挂帅,逐条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明确整改线路图和时间表,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真抓真改,抓到底、改到位;要以高度的行动自觉推动烈山发展,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发挥优势、挖掘潜力,进一步激发活力、形成合力、增强动力,强化争先进位意识,推出更多新品牌,打造新亮点,创造新业绩;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作风建设,区委要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从严治党、从严管党的重要任务,切实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弛而不息正风肃纪,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真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打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胡百平代表区委表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我们诚恳接受,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下一步,要高度重视,主动“对号入座”,确保落到实处、整改到位;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折不扣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树好风气;持之以恒深入改进作风,深化肃风整纪活动,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把落实巡视反馈问题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转变作风、真抓实干的过程。
省委巡视组有关成员出席反馈会。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在职县级领导干部,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直各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区人大、政协专委会主要负责人,2011年以来退下来的县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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