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下午14时,在泸州中院的统一指挥下,泸州市两级法院共计765余名干警参加了全省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启动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税光跃、市政协副主席梁中元、市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泸州中院启动仪式。泸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宏,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汪小川在执行指挥中心现场指挥。泸州电视台、四川法制报、泸州日报、四川在线等17家媒体参与报道。
(泸州法院“执行大会战”现场)
截止9月4日晚,泸州市两级法院共出警463人次参与执行,查找到被执行人77人、扣划银行存款268.29万元、查封房产42套、查封土地2宗、查扣车辆16辆、强制腾迁房屋12起、罚款1人0.05万元、拘传10人、拘留9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0人、法院判决3人、集中约谈4人、采取措施后履行案件18件23人39.47万元,共计执结案件85件,执行到位金额608.39万元。
37度高温下攻坚,成功腾退一套房屋
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舣支行申请执行晏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江阳区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晏某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慈善路房屋。被执行人晏某在知悉江阳法院强制执行后,主动配合法院处理,同意评估后拍卖。9月4日上午,江阳法院执行干警在37度的高温下到达被执行人晏某所有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慈善路房屋。向被执行人委托的陶某宣布搜查令,陶某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交出房屋钥匙,并联系搬家公司将房内物品搬出,成功腾退房屋交由申请执行人保管,执行人员对以上资产张贴封条,以待进行评估后拍卖。
3名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被依法判刑
9月4日,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三件涉嫌拒执犯罪案:一、黄某富、钟某秀与曹某、苏某蓉、肖某国、秦某君、贵州森威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曹某明知其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待履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致使案件自2010年10月进入执行至2017年9月才部分执行,其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曹某现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按约履行了部分给付义务,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经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曹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免予刑事处罚。二、罗某等人与黎某瑞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龙马潭区法院要求黎某瑞限期交付其名下的车辆,但被告人黎某瑞拒不交付该裁定书指定交付的财物,致使法院的裁定书无法执行。被告人黎某瑞现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部分赔付义务。经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黎某瑞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免于刑事处罚。三、罗某珍与秦某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人秦某惠在知晓自己的银行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后,使用儿子的银行账户进行日常使用,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通过该账户收取占地赔偿款25000元及自己的工资收入等款项,被告人自己的微信账户自2016年以来有收支流水。现被告人秦某惠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案款分配协议并偿还部分债务,得到申请执行人书面谅解。经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秦某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开学季,执行到位11492元交学费
申请执行人阮某英与被执行人刘某兵交通责任事故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纳溪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开学在即,申请执行人子女急需要筹集学费、生活费,申请执行人多次找到执行法官,希望能赶在开学前得到这笔钱。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寻被执行人,然而刘某兵却避而不见。9月4日,执行法官根据线索找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说自己没钱支付,在纳溪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朋友送钱,至此,申请执行人顺利得到赔付款,用于支付其子女学费等各项费用。
见证执行不能,人大代表邀请申请执行人在自营砖厂工作
申请执行人赵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某某应支付赵某某抚养费6000元。合江县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某,李某某均称无经济能力支付。经调查,被执行人李某某因癫痫进行了脑部手术,新组建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经济能力欠佳。赵某某父亲未再婚,为了照顾孩子生活学习在家务农,收入微薄。人大代表胡力苹见证该起“执行不能”案件后,主动邀请赵某某父亲到自营砖厂工作,并给出较为丰厚的薪资。胡力苹表示执行不能案件与执行难有很大区别,社会应给予更多的理解,也应寻求多方途径和方式共同解决。
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
申请执行人卿某晓与被执行人刘某勇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生效判决确定被执行人赔偿申请执行人4.8万余元。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叙永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通知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刘某勇表示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要求其按期报告财产,被执行人仍未按期报告财产。9月4日,当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并向其释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后,刘某勇仍拒不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其进行搜查时,还谩骂法官,因被执行人刘某勇未按期报告财产,拒不配合执行,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古蔺法院院长挂帅,成功腾退房屋
申请执行人古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古蔺同济医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涉及古蔺县征收拆迁、旧城改造项目,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关注。之前,政府相关部门和古蔺县同济医院就拆迁补偿金额多次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古蔺县同济医院也一直未腾退房屋。了解该情况后,吴江院长多次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和古蔺县同济医院沟通、协调。一方面注重强制执行的强制性,另一方面也兼顾企业在拆迁改造中的困难和利益平衡。最终,慑于执行威慑力,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媒体记者共同见证下,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在法院和政府的共同协调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涉拆迁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间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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