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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通报10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

2020年10月22日 10阅读 来源:泸州网 2018/5/30

江阳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10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

人民网成都5月30日电(任重)据泸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江阳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10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

1、江阳区通滩镇农业中心工作员夏雪失职问题。2015年,时任通滩镇财政所副所长夏雪对其联系的精准扶贫户信息采集和录入有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5月,夏雪受到书面诫勉。

2、江阳区通滩镇桐子湾村党支部书记彭彩云工作作风存在官僚主义问题。2018年,通滩镇桐子湾村在校大学生宋某需开具入党相关证明,村党支部书记彭彩云以宋家未交540元集资建桥费为由拒绝。2018年5月,彭彩云受到书面诫勉。

3、江北镇干坝村原文书赵明华、现文书银熙维骗取国家危房补助款问题。2011年、2012年,赵明华、银熙维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向江北镇政府申报危房改造各获得补助资金1.1万元。2017年9月,赵明华、银熙维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江阳区弥陀镇白马村干部虚报卫生整治补助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时任党总支书记牟国友、现任党总支书记赵章奎、主任刘正军、副主任冯德英、监委会主任李成海、文书钟世友等人采取虚报方式套取卫生整治补助资金,6人多领取补助共计6000元。经查,上述6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0月,牟国友、刘正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章奎、冯德英、李成海、钟世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江阳区通滩镇卢坪村干部套取低保、自然灾害补助资金等问题。2013年,时任通滩镇卢坪村党总支书记刘辉祥、村主任马树民、副主任殷运开、监委会主任龚再华、文书易英等人虚报骗取低保金和自然灾害补助款,其中5300元予以私分;2014年,虚造工程项目资料套取公共服务运行资金,其中2.31万元予以私分。经查,上述5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9月,刘辉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马树民、殷运开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龚再华、易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江阳区泰安街道泰和社区干部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至2017年,泰安街道泰和社区违规发放工作补助共计2.43万元,虚报套取保洁费共计1.3万元,原党支部书记兼社区主任朱永兰、副主任黄列英、劳动保障员苏洁各分得1万余元。2017年7月,朱永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黄列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苏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7、江阳区大山坪街道康华苑社区干部贪污问题。2014年至2015年,大山坪街道康华苑社区扣减、截留公益性岗位补贴共计2.3万元,由社区原党委书记罗登莲、原主任税小莉、原副主任汤莉、副主任谢菊红,干部马小林等人予以私分。2017年5月,罗登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税小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汤莉、谢菊红、马小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8、江阳区江北镇原福海村4社社长银照明占有并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3月,银照明将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中的7万余元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其余3万余元用于个人生活支出。2017年9月,银照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江阳区丹林镇原建设村主任罗德纲盗窃、受贿、失渎职问题。2012年至2013年,罗德纲骗取危房改造对象户银行卡,并私自提取补助资金共计1.3万元。同时,还存在对危房改造对象审核把关不严、收受他人感谢费3000元的问题。2017年10月,罗德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江阳区南城街道白招牌社区干部贪污问题。2013年至2015年,时任南城街道白招牌社区党委书记张元明、主任王定琴、副主任李倩、王良莉、高贵莲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支付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补贴9.5万元截留后予以私分。2017年12月,江阳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元明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王定琴、王良莉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高贵莲、李倩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8年4月,张元明、王定琴、王良莉、高贵莲、李倩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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