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出关于公民办幼儿园开学复课的通知:经核验评估合格的公民办幼儿园,在确保师生员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可于5月6日以后,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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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首批113所公民办幼儿园可错时错峰开学
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出通知,对全区公民办幼儿园疫情防控及开学准备工作进行现场指导评估,经评估合格的幼儿园应进一步完善应急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的措施、机制,在确保师生员工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可于5月6日以后,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
根据评估结果,江阳区第一批次评估合格幼儿园共113所,其中包括:公办幼儿园26所,民办幼儿园87所。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幼儿园根据自身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属地镇街教管中心备案。
第一批次评估合格幼儿园名单(公办)
第一批次评估合格幼儿园名单(民办)
通知要求,各评估合格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入园筛查、开展“晨午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做好幼儿因病缺勤的追踪、登记和管理;
错峰、错时入园和离园,防止人员聚集。除本园教职员工、学生及防控人员外,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如水电气维修等特殊原因进入校园的必须登记;
疫情解除前,不举办聚集性的团体活动,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 米)时师生应佩戴口罩;
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依靠疾控专业力量,科学、冷静处置异常情况,并按规定上报疫情信息。
区教育和体育局强调,各镇街教管中心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已评估合格的幼儿园落实应急和常态化防控措施;
督促未评估合格的幼儿园抓紧对标整改,未通过相关部门的整改验收坚决不得开学;
联合社区网格化监管力量,摸排清理辖区非法办学机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治。
区教育体育局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管,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筑牢幼儿园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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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评估合格的公民办幼儿园可开学复课
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出关于公民办幼儿园开学复课的通知:全区经核验评估合格的公民办幼儿园,原则上可于5月6日以后开学复课。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体育局“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的开学要求,由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联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已于4月9前完成了对全区公民办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分批复课核验评估。
经核验评估合格的公民办幼儿园原则上可以于5月6日以后开学复课,各幼儿园于4月30日前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开学复课书面申请(说明开学复课的时间和方式),公办幼儿园书面申请交学前教育中心,民办幼儿园书面申请交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股,同时报属地镇(街道)教督办备案,备案后方可开学复课。
通知要求,各幼儿园必须严格落实《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第二版)》和《泸州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应对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处置预案》等文件要求,按照低风险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疫策略,压紧压实各项防控责任,做细做实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区教育和体育局强调,各幼儿园要严格筛查监测,落实防控制度。开展晨午(晚)检工作,密切监测幼儿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态;
做好缺课、早退、请假幼儿(尤其是病假)的追踪记录,实行“日报告”“ 零报告”制度;根据实际实行错时分批保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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