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运行三年来,淮安从监督把准“入口关”、扶贫“过程关”、脱贫“出口关”,到监督推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落实脱贫“四个不摘”要求,努力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初步实现了贫困户“不掉队”、资金“不流失”、干部“不能腐”。截至目前,淮安提前一年实现“十三五”42.2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脱贫、170个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出列、3个重点片区和黄花塘革命老区面貌显著改变,3个省重点帮扶县区“摘帽”。与此同时,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大幅减少,案件由2017年的360件下降为今年上半年的4件,其中2018年以来新发生案件只有5件。
擦亮“探照灯” 扶贫对象“精准点穴”
精准扶贫的第一步就是精准识别扶贫对象。过去,由于工作机制不透明,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真贫假贫缺乏有效的甄别手段。“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立了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状况比对机制,与公安、民政、住建、地税等11个部门实现数据对接,定期比对身份、住房、车辆、纳税、社保、公积金等信息,对低收入农户进行精准识别,确保有限的扶贫资源用到最需要的贫困户身上。
借助大数据比对可以精准发现问题,擦亮扶贫监督的“探照灯”,加大执纪力度,监督效果也经得起群众检验。在2017年对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开展的数据比对中,共筛查出5.2万条存疑线索。对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由扶贫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剔除。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1568名党员干部运用“四种形态”进行了处理,其中80%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体现了宽严相济、精准科学的要求。
装上“防火墙” 扶贫资金“精准滴灌”
“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按照“各级各类、应进尽进”的原则,将分散在8个部门的31条扶贫济困资金线集中归集,实现金额、来源、用途、拨付、结余等环节的全口径、全覆盖监管。通过打造“1+3”资金监督模式,以资金管理为主线,串联扶贫项目、经济薄弱村、建档立卡户三个使用末端,实现资金运行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全程可溯、上下印证,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可以实时查看资金拨付、结余等情况,为扶贫资金装上“防火墙”。通过实时统计资金使用和收益情况,定期通过手机APP推送至市县“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倒逼各地将资金快用、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扶贫资金滞留率由2017年初的46.9%下降到2019年底的1.34%。
2017年以来,为增强扶贫造血功能,市纪委聚焦产业扶贫,深化“3+2”监督推进机制,推动党委政府用好2.43亿元产业扶贫资金,实施83个产业扶贫项目,助推做大做强涟水芦笋、淮安芡实、丁集黄瓜等一批优势特色农业品牌。
从2019年开始,在省纪委的指导下,淮安还有针对性地对“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实施扩围升级,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将122项、173亿元涉农资金纳入平台,推动涉农资金监管全覆盖,放大监管系统综合效应。
确保“不返贫” 扶贫过程“精准监督”
今年4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特别是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重大决策部署,市纪委出台《监督推进落实“四个不摘”保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方案》,并将各地、各相关部门落实“四个不摘”情况纳入主体责任季度工单,其履责情况同步到“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加强跟踪督促。
市纪委督促扶贫部门构建动态监测机制,运用系统对全市已脱贫低收入农户开展在线预警监测,及时发现有返贫风险、临贫易贫户,由县区安排逐一核查、落实保障措施。同时,督促各地通过防返贫基金、防返贫救助、防返贫保险等多种举措,探索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守住返贫底线的“拦水坝”。2019年、2020年,淮安先后在“阳光扶贫”系统开发了“小额贷款”“阳光扶贫贷”模块,为建档立卡户和经济薄弱村创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融资渠道。同时,对贷款发放过程全程监管,对资金使用全程监督,保证发放一笔精准使用一笔。2019年,全市共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1650.93万元;2020年,“阳光扶贫贷”在淮安区开展试点,已向农户和合作社发放贷款222万元。
下一步,淮安将围绕脱贫攻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落实“四个不摘”、推进产业扶贫、构建防返贫机制、加强基层治理等重点,持续推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扩围升级,在全面脱贫和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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