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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面向基层一线公提公选16名市管领导干部

2020年10月21日 10阅读 来源:中国宿迁门户网站 2012/9/28

宿迁新闻网讯(记者张云通讯员贾波)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六个注重”要求,以及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新精神,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力度,切实加强县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县(区)委换届总体要求,从宿迁发展实现更大突破的现实需要出发,市委决定坚持统筹谋划,分步实施;优化结构,建强班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深化改革,规范管理的原则,采取“四个一批”的方式,分批分类选拔任用部分县处级领导干部。所谓“四个一批”,即面向基层公提公选一批,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面向处级干部交流一批,面向中层干部择优明确一批。昨日,市委组织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决定近期正式启动面向县乡基层一线公提公选市管领导干部工作。

这次公提公选的16个市管领导职位包括6个市直机关部门正处职岗位,10个市直机关部门副处职岗位(名单详见公告)。

这次公提公选将按照市委去年出台的《选拔任用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开初始提名暂行办法》操作,包括提出初步提名人选、提出正式差额提名人选、差额考察、常委会差额票决任职人选等4个环节,其中正处职领导职位还包括提出二轮差额提名人选环节,采取定职不定岗和两轮提名、差额票决的方式进行的;副处职领导职务则采取定岗提名、差额票决的方式进行。正处职领导职位初始提名人选,由市委委员、不是市委委员的市级领导班子成员提名,也可以由组织部门提名、县(区)或者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提名、5人以上的干部群众联合提名或者干部个人自荐提名;副处职领导职位初始提名人选,由市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县(区)或者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提名,也可以由5人以上的干部群众联合提名或者干部个人自荐提名。

整体公提公选工作自4月23日正式启动,预计5月中下旬结束。与以往的干部选任工作相比,这次公提公选所有职位专门面向县乡党政机关选拔,彰显了重视基层的鲜明用人导向。整个选拔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现实需要。市委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周密安排,确保公提公选工作顺利进行。

宿迁市公提公选市管领导干部公告 

中共宿迁市委决定,面向县乡基层一线公提公选16名市管领导干部,其中正处职领导干部6名,副处职领导干部10名。

特此公告。

附:宿迁市公提公选市管领导干部简章

宿迁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4月23日

宿迁市公提公选市管领导干部简章

一、选拔职位与人数

(一)正处职领导干部(6名)

市直机关部门正职领导干部6名

(二)副处职领导干部(10名)

1.市委农工办副主任人选(中共党员)1名

2.市农机局副局长人选1名

3.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人选1名

4.市物价局副局长人选1名

5.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人选1名

6.市科技局副局长人选1名

7.宿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人选1名

8.市湖滨新城管委会副主任人选1名

9.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人选1名

10.市洋河新城管委会副主任人选1名

以上职位凡未标注党派身份要求的,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均可提名选拔。

二、选拔范围

面向市内县乡党政机关公开提名。

三、资格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有关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一)提名为正处职领导干部的人员,须担任县(区)党政机关正处级职务,或担任副处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计算到2011年4月30日,下同)。提名为副处职领导干部的人员,须担任县(区)、乡镇党政机关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职领导职务3年以上。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提名为正、副处职领导干部的人员,年龄须在53周岁以下(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所提职位具体要求。

四、职位具体要求

(一)正处职领导职位:

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历,视野比较开阔,思路比较清晰,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统筹驾驭能力。

(二)副处职领导职位:

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改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五、选拔程序

(一)正处职领导职位:采取定职不定岗和两轮提名、差额票决的方式进行。

1.提出初步提名人选。由市委委员、不是市委委员的市级领导班子成员提名,也可以由组织部门提名、县(区)或者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提名、5人以上的干部群众联合提名或者干部个人自荐提名。

2.提出二轮差额提名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职位选拔需要,重点评价初步提名人选的领导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及奖励情况等,并按照选拔职位数1:3比例向全委会提出二轮差额提名人选。

3.提出正式差额提名人选。召开市委全委会,按照选拔职位数1:2比例提出正式差额提名人选。

4.差额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实施差额考察。

5.常委会差额票决任职人选。市委常委会采取差额方式,票决产生拟任职人选,并进行公示。

(二)副处职领导职位:采取定岗提名、差额票决的方式进行。

1.提出初步提名人选。由市分管领导、组织部门、县(区)或者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提名,也可以由5人以上的干部群众联合提名或者干部个人自荐提名。

2.提出正式差额提名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职位选拔需要,重点评价初步提名人选的领导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及奖励情况等,并按照选拔职位数1:2比例提出正式差额提名人选。

3.差额考察。市委组织部按照不同的选拔职位,组织考察组实施差额考察。

4.常委会差额票决任职人选。市委常委会采取差额方式,票决产生拟任职人选,并进行公示。

六、提名事项

1.提名时间:2011年4月23日-4月28日。

2.提名地点: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处(宿迁市南湖路1号,市党政办公大楼706室)。

3.提名方式和要求:提名采取组织提名和个人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与提名的组织或个人登录宿迁党建网下载《提名登记表》,按照提名职位要求认真填写,并于规定时间内送至提名地点。各单位或个人提名时,每个职位提名人选不得超过1名。

4.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传真:0527-84368768

(2)通讯地址: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机关干部处(宿迁市南湖路1号);邮编:223800

本次公提公选市管领导干部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宿迁党建网公布。

监督电话:0527-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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