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就宿迁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答记者问

2020年10月20日 10阅读 来源:宿迁新闻网 2014/6/6

宿迁新闻网讯 (记者 陈洪亮)在6月3日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表彰大会上,省委书记罗志军在提到要切实为民营企业“松绑”时特别强调指出,宿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将涉及到的43个部门、569项资格资质培训、考试、鉴定、发证等事项集中到新建成的考试鉴定中心统一实施,并将其中421项下放给社会机构和行业协会,通过改革,实现了技能培训的产业化、社会化和项目办理的去行政化,宿迁的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是一项重大创新,值得全省学习推广。为进一步了解和总结我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的经验做法,日前,记者采访了我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的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负责人。

记者:什么是资格资质类事项?去行政化改革有什么含义?

答:资格资质是政府依法对经营活动主体(即法人)或个人授予的证明其能力、水平的证书、执照、批文,通常是申请主体经过行政审批后发放。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是指除依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职业、行业需要设立的资格资质许可外,其他资格资质行政许可一律予以取消,放权于社会组织。

记者:我市资格资质类事项去行政化改革背景动因是什么?

答:改革背景动因有四个方面:

一是上级有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改革思路。去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专门就推进资格资质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去年4月15日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学勇省长把资格资质许可作为简政放权和改革行政审批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强调。人社部《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也要求“明确行业和地方职责分工,促进地方和行业形成有效协作机制”。

二是法律有依据。我国的《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明确了两资事项行政许可的属性,而第十三条也明确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从法律层面为行政许可审批权力下放提供法律依据。

三是群众有需要。政府部门实施资质资格事项培训考试,很多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其实质是行政审批事项的变形,因而必须通过转变职能、减少审批环节,发挥和落实行业协会的作用与责任,在不降低资质资格水平的前提下,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公平的环境,为广大群众创造更多就业创业机会。同时,当前群众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提升,要求不断提高,诉求不断增多。必须要打破部门、行业和单位自我封闭和自成体系的现状,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从服务对象的角度来彻底转变职能,优化资源配置,设计和再造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市场有潜力。当前,中央改革的导向非常明确,就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资质资格类事项考试鉴定的对象是人,是人才。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而人力资源必须依靠市场化运作,才会有生机和活力,只有遵循市场规律,才更有利于培育发展主体、集聚发展优势。通过将分散在行政部门和行业部门的培训考试职能进行集中,统一实施、集约服务,并逐步放权,实现行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把资格资质资源整合的品牌效应辐射到苏北乃至整个淮海经济区,能够发展集聚一大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人力资源产业园,促进人才和人力资源集聚。

记者:我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答:对于宿迁来讲,推进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实现放权基层、放权社会、放权市场,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对政府,是简政放权去利,减少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生活过多不当干预,减少部门及工作人员权力寻租的机会,推进廉洁政府建设,减少行政审批、许可环节,还利于民、还利于市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

对市场,是激发主体活力,激发社会主体、市场主体投身发展的积极性和活力,促进市场竞争和发展,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发挥市场主体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对劳动者,是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创业,通过集聚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引导广大劳动者通过技能提升,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和体面就业。通过提供集中的一站式服务,减少环节,减少空档,减少支出,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记者:我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的推进思路是什么?

答:我市的改革确定了“三步走”推进思路:

第一步培训下放市场。对市内所有资格资质相关项目进行梳理,所有项目相关培训100%下放给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目前,基本上已放开到位、实施到位。

第二步行政权力下放。将分散在各行政部门的资质资格项目权力下放到一个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市考试鉴定中心集中实施,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操作。

第三步项目下放市场。按照“成熟一个、下放一个”的原则,将成熟的考试鉴定发证项目下放给成熟的社会组织。从考试环节下放、考试的全程下放、逐步到证书发放的下放。特别是最终环节的下放发证,考虑证书的权威性和通用性等问题,探索在本地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启动发证,打造宿迁自有的、有影响力证书品牌。

记者:我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阶段性成效有哪些?

答:我市两资去行政化改革自去年8月份起,经过5个月的调研论证后,今年1月份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形成“需求未到,服务先行”工作理念: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各地的关注点集中在土地资金等要素时,我们敏锐地看到开发人力资源、打造人力资源高地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性促进作用;在广大劳动者仍凭个人体力从事简单劳动时,我们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主动引导他们通过学习技能,取得相关资质资格,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在各社会主体、行业组织尚未成熟完善,尚无能力实现有效的行业自律的情况下,我们积极培育引导他们快速成长和迅速发展,发挥在市场中的主体作用。目前,取得以下阶段性成果:

一是排查摸底到位。由市纪委牵头,对全市所有行政部门和单位的资格资质项目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并进行多次核对,在通过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和汇总后统一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确保了上报的项目无一遗漏。共梳理出了全市资格资质项目569项,涉及单位43家,其中可逐步下放给社会机构、行业协会市场化运作的421项,暂不具备下放条件的148项。

二是制度设计到位。对改革的目标、步骤、推进举措、监督监管等逐一设计,并组织全市各部门和各单位对方案进行集中研究、论证,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资格资质类事项去行政化改革工作的意见》、《宿迁市资格资质类事项去行政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运行方案》、《宿迁市资格资质类事项汇总》、《宿迁市资格资质考试鉴定项目对上争取考核奖励办法》、《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三年发展规划》《宿迁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培训鉴定考试项目业务流程规定》等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改革指南。

三是平台建设到位。培育两资去行政化改革的示范点,全部由专业的社会机构和组织负责运营管理,实现所有培训鉴定考试的全环节社会化服务,打造全国最全、服务功能最强、效果最优的各种资格(资质)培训考试鉴定平台,实现资格资质事项培训考试鉴定的产业化、社会化和去行政化。整合成立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将全市43个部门569个资格资质考试鉴定项目全部整合到示范点统一组织实施,实现所有考试“一点接入、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结”,既方便了群众,又提供了一个平台,便于各个单位和部门对放权项目的监督和监管。

四是项目整合到位。对梳理汇总的569个项目实行集中整合、统一管理。一方面,对各个项目逐项制定年度计划、规模、实施方案和相关要求等,汇总形成了《2014年宿迁市资格资质类事项培训考试计划表》,并对外公示。另一方面,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考试鉴定中心,明确所有项目必须无例外全部进驻考试中心,为做好培训考试、鉴定发证的组织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是对上争取到位。在569项资格资质项目中,培训考试项目达488项,市级权限仅30项,多达458项培训考试需要得到上级部门的授权。分管副市长带领市直相关部门,多次跑部进省,向部省对口部门汇报、对接,努力争取上级部门对宿迁改革的授权。一方面争取更多省部级资格资质认定权限下放给宿迁,另一方面争取将全省或区域性的考试鉴定项目放在宿迁举办。目前,已有20家单位向上争取授权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422个项目得到上级授权或部分授权。

六是市场运作到位。把市场化运作放在重要位置,专门赴人社部,就改革工作与相关专家进行座谈,就市场运作等进行深入探讨;积极组队外出,招引世界知名人力资源企业和培训机构,通过与他们的合作推进培训产业的高水平发展和快速市场化。目前,质监行业方园认证已入驻,已与世界知名考试鉴定机构“ATA”公司实现有效合作,成功引进宿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项目,与中国职教联盟等达成合作意向,与北大青鸟、正保远程教育集团等培训机构的合作也在洽谈中。

记者:我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的下一步方向是什么?

答:在改革实践推进中,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进以下“六化”建设:

一是机制设计标准化。设计改革放权标准步骤。对涉及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资格资质项目仍掌握在政府手里,除此以外全面放开、全面推向社会。对推向社会的项目,由政府平台先进入,然后逐步地引导社会组织入股、控股,最终全部交给社会组织。为了保证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制定运行监管办法,形成各种力量、权力间的制衡机制。完善职业资格标准规范。结合国家相关职业标准、产业发展最新趋势、行业需求最新动态,以及相关企业生产实际,加强对各职业标准研究,重点加强本地特色产业的相关职业标准的研究,进一步完善有针对性、实用性的职业标准规范。制定考试鉴定标准流程。进一步规范两资考试鉴定行为。从信息发布、报名管理、资格审核、考务管理、题库管理、考评员专家管理、考务监督管理等全流程制定工作标准和细节操作流程。

二是平台建设专业化。加强硬件建设。建设好技能培训、人事考试和鉴定发证“三位一体”平台,促进向综合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在一期投入3000万元改造的基础上,计划再投入2460万元实施二期改造项目,同时启动周边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交通、商务等配套建设。健全运行机制。政府部门负责宏观指导、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考试鉴定中心和行业组织负责考试组织、鉴定发证,社会培训机构负责培训事务,实现政府、市场、社会、群众互惠共赢。多方整合资源。通过有效运作,对内整合本地教育培训市场资源,对外引进国内知名的人力资源机构。建设“服务宿迁、面向苏北、辐射淮海,省内一流”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围绕“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四大功能,全力打造淮海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和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是运行管理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建设两资考试鉴定的综合管理平台,建设VPN业务管理内网,从业务沟通、信息交流、内部管理、考务管理、数据共享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服务信息化。构建和完善网上信息发布和互动服务平台,丰富网上功能和内容,促进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网络优势,逐步实现在线办理各种考试鉴定业务。考试信息化。借助ATA等专业考试机构技术力量和考试经验,更广泛推进智能化计算机考,探索实施PAD考试,逐步推广使用无纸化考试平台。研究考试鉴定的网络化应用,形成“中心+考点”的考试平台体系,进一步方便考生参加考试鉴定。

四是主体培育市场化。通过完善机制来培育引导,研究形成行业组织承担资格资质发证事项的一整套政策引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体系,确立社会组织在行业内资格资质认证的权威地位;通过明确条件来培育引导。制定社会组织承接资格资质培训、考试、鉴定、发证的相关工作规范和技术要求,充分激发社会组织专业能力和专业优势,引导社会组织提升两资项目的承接能力;通过引入竞争来培育引导。强化资格资质改革的市场宣传,吸引国内外的有实力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来宿承接资格资质改革事项,带动和激励本地社会组织的成熟和成长。

五是质量督导制度化。在事前,高标准准入。首先是逐项建立资格资质项目承接的准入机制,让成熟的社会组织来承接相关项目。制定科学的、有竞争性的选择机制,严把入口关;在事中,过程化督导。对下放社会组织实施的项目要实施动态管理和过程化监督,对培训、考试、鉴定、发证全过程随机介入检查、随机实施督促,通过职业标准管理、考试鉴定标准管理、试卷库标准管理、考评员标准管理、考务人员标准管理,形成有效的过程监管体系;在事后,综合性评估。对社会组织承担的培训、考试、鉴定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对考培参考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社会组织发放证书的社会认可度和行业影响力进行综合评估,建立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确保资格资质事项的工作质量不降低。形成一整套有操作性的监管和制衡机制,确保改革后不出现新的行业垄断和权力异化。

六是投入保障多元化。政府部门加大引导性投入。对平台建设政府从就业专项资金、获证奖补资金、失业金扩大支出及其他行业部门的专项资金渠道设立引导性资金,鼓励和吸引培训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与培训鉴定;行业协会加大收益性投入。制定社会组织考试鉴定管理办法,突出规范收支管理,引导和要求行业组织将考试鉴定收益主要用于考试鉴定标准制定、考评员培养、题库开发、考试鉴定中心建设;合作机构加大共建性投入。鼓励和引导各类合作机构参与中心建设,共担改革风险、共享改革红利,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场资源的作用,促进改革发展。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