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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社会保险伞提升百姓幸福感 

2020年10月29日 10阅读 来源:中国宿迁门户网站 2012/9/28

宿迁新闻网讯 (苏耀西)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十一五”期间,我市按照“政策覆盖城乡各类群体,人人享受社会保障”的总体目标,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体系,初步建成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障等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实现了养老、医疗制度城乡全覆盖,在推动我市企业转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十一五”末,我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由“十五”末的18.5万人、24万人、22.48万人、9万人、8.3万人增加到26.6万人、27.3万人、39.1万人、26.7万人、19.9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无到有,参保人数达65.4万人,参保总覆盖率达98%。率先实现新农保“两个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179万人,参保率达99.97%;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率达90%。同时,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基金监管不断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步入“收支平衡、略有节余”良性轨道。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发放社会保险待遇50.47亿元,待遇水平持续提升,连续七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已达1266元每月,较“十五”末增长85.3%;失业金最低标准提高到487元每月,是“十五”末3.2倍;职工大病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万元;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创新工作机制,推行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模式。建立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结服务。健全完善街道(乡镇)、村(居)基层平台,使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服务延伸到基层。实施全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市区金保工程统一应用软件系统、市区社会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建行缴费系统和全市医疗保险“一卡通”信息系统。实行居民医保市区统筹、网上办理住院手续、网上监管医院行为,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这些便民服务措施的推进,极大地提高了社会保险经办效率。

进入“十二五”,党和政府更加注重经济结构调整、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更加注重民生改善。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是实现党和政府“三个更加注重”重大战略转移的具体、实在举措。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把社会保险作为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在全国两会期间,“社会保障”、“提升幸福感”成了从国家领导到广大代表、委员口中的“热词”和关注的焦点。

人类感受到幸福,既有物质方面的满足,也有精神方面的满足,既追求当期幸福,也追求未来无忧。国家实施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就是让全体公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困有所济,通过财政补助和兜底,体现治国理政的人本理念。通过制度本身的共济性放大保障水平,通过立法上升为国家意志来保证实施的强制性和规范化。

2010年10月28日,《社会保险法》正式颁布并将于7月1日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无疑为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成为社保扩面工作的“推进器”。最近,我市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全市《社会保险法》宣传暨“做大社会保险伞提升百姓幸福感”活动,就是要通过这个重要活动载体,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契机,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进一步提升民生建设水平和广大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加快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加快建立健全以政府主导、合理分担、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加快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整合衔接,加快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础。

加快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广覆盖。“十二五”时期,要基本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覆盖城乡,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工作目标,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范围,加快扩大基本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十二五”末,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0万人、50万人、40万人、35万人和25万人;覆盖率分别达到95%、95%、95%、98%和90%以上;居民医保达到60万人以上(不包含新农合参保人数),新农保达到260万人以上,覆盖率达98%以上。

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新增地方财政支出中的比重。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物价水平相联系的正常调整机制;通过实行门诊统筹,把多发病、常见病的诊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扩大群众的受益面,稳步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水平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和供养亲属抚恤等标准,建立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加强失业预防功能。

强化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保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流程,优化经办模式,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队伍建设,逐步使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由多样化向标准化转变,促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加快完善覆盖市、县(区)的社会保险“金保工程”网络系统,实现数据大集中管理模式,形成监督管理高效、反映迅速及时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将服务网络终端延伸到县、乡,使广大群众就近就地享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监督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和协同监管体制,开展现场和非现场监督,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开展反欺诈工作,严厉查处打击少缴、漏缴、虚报冒充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强化基金预决算和监管举报制度;提高社会保险资金的总体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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