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督导我市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宣讲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2月24日,省文化厅副厅长赵红川率督导组来乐,就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就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宣讲。副市长郭捷陪同督导,并汇报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情况。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井研县文化馆、市中区棉竹镇综合文化站、市文化馆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听取有关情况介绍,并召开乐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讲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督导会。
郭捷副市长汇报我市创建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目前,我市示范区创建规划涉及的9类80项任务,已完成62项,完成率达77.5,其余18项正在推进或持续实施。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8000余万元,文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近4亿元,但还存在个别区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部分地区文图两馆专业管理人员、乡镇综合文化站编制人员缺乏,全市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离创建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等问题。下一步将着力抓好七项工作:一是抓好对标梳理查漏补缺,二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四是推进文图两馆改革工作,五是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六是深化文旅融合打造品牌,七是补齐短板充分发挥效能。
赵红川副厅长对乐山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乐山创建工作特色鲜明,一是文化设施全域布局高标准,二是文化供给侧改革高起点,三是文旅融合发展模式高品位,充分展示了乐山文化魅力,为推动乐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新路径、新经验,成绩来之不易、弥足珍贵。结合文化部中期督导,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以最高的标准,聚焦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最新发展趋势,确保乐山市走在全国示范、全省领先的前列。要关注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发展趋势,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要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菜单式”、“订单式”服务项目;要关注服务对象的个性化差异化,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由“漫灌式”向“滴灌式”转型升级。二是要以最严的管理要求,聚焦创建工作短板,确保文旅融合的“乐山路径”切实得到贯彻落实。要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动员行业部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创建工作;要着眼长远、未雨绸缪,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痕迹管理、动态管理,重点抓好市文化馆、图书馆理事会制度试点推进工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和完善市、县文图两馆总分馆体系建设等工作,各区市县要尽快出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清单;要增加人均图书藏量,确保达到创建标准的人均0.6册;要配齐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确保达到编制不少于3人的创建标准。三是要以最细的工作总结,聚焦创建特色亮点,确保乐山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不断彰显。在文旅融合上,要更加注重对游客文化需求和消费效果的总结;在文化资源转化上,要更好提炼文化品牌价值,将丰厚的文化资源进入大众传播体系,让基层群众享受到更多文化服务;在文化惠民效果上,要更加注重均等化和服务效能的总结;在服务平台上,要更加注重数字化服务的便利性和互动性;在人才队伍建设上,要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建设,大力培养文化后备力量;在体制机制保障上,要更加注重政策制定;在品牌宣传营销上,要更加注重文旅融合,要以文化活动项目服务文化旅游品牌。
会上,赵红川副厅长为乐山市“文瀚嘉州·百姓直通车”创建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授牌,并就《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政府主体责任、设施开放、重要制度设计等进行了具体解读。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省文化馆书记吕骑铧、省图书馆副馆长陈雪樵对我市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分别结合文化馆、图书馆的建设发展,对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了宣讲。
乐山市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文广新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市文广新局中层以上干部、市直文化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局公共文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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