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再立新功
全面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唐文静
(2020年4月28日)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在新时代新征程努力开创新局面的一年,全年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卫健委在全市的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一)党建引领,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有新亮点。高质量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市直卫健系统各单位班子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各级党组织共完成调研报告81份,努力实现党的建设有品牌、综合医改有突破、行业管理有创新、中心工作有亮点、精神面貌有提升的“五有”目标。积极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市委常委会议听取我委专题汇报,成立湘潭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确保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地落实。开展市直公立医院综合巡查。对市直公立医院开展了综合巡查,组建了4个巡查小组,重点巡查医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医院综合管理等工作,经委党委会审议确定问题线索286条,各相关医院全部整改271个,其余问题在持续整改中。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2019年市直卫健系统立案7起,给予4人行政警告处分,2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我委在5月召开的2019年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二)综合施策,深化医改工作有新突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全市组建27个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市县乡村四级实现有效联动。在全省率先推进以组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为主要内容的县乡村一体化改革。国家卫健委已确定我市为城市医疗联合体试点市,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市,是全省唯一试点全覆盖市州。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和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市直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并建立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薪酬根据考核结果由财政核拨的工作机制。强化“三医联动”。推进106个单病种收付费改革,启动全国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试点和智能监控示范点工作,韶山市实行医共体医保总额预付试点,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落实国家基药优先配备使用制度。10月在全省医改工作推进会议上,我市作典型经验发言。
(三)注重实效,健康扶贫工作有新成果。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对全市10.5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健康状况实施精准识别,对所有患者都进行了分类登记建档立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救治。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2019年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为91.21%。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扎实开展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所有贫困人口落实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供免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多措并举,公共卫生工作有新局面。全面落实疾控工作。我市2019年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全省最低水平,法定传染病报告综合质量评价全省名列前茅。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9.0%以上。扎实开展了艾滋病、结核病防控工作,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国家级慢病防控“创新基地”“临床基地”落户我市。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做好危重孕产妇救治与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救治救助贫困危重孕产妇13例,2019年孕产妇死亡率12.79/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2‰,婴儿死亡率2.81‰,指标均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监管,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突出抓好法制和综合监管工作。加强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治理,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等举措。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卫生健康“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实施监督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确保监管到位。
(五)强基固本,医疗服务能力有新提升。打造医疗技术高地。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全面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建设,12月市中心医院获评“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全面实施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市中心医院与中部战区总医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市第一人民医院加盟中国科学院肿瘤医院全国临床重点专科肝胰外科医联体。省卫健委组织的全省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我市患者综合满意度排名全省第一。补基层服务短板。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建设了标准的中医馆,22家基层医疗机构完成预防接种门诊数字化建设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全市行政村均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3.32%。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岳塘区东坪建设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湘潭县石潭镇中心卫生院等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评国家卫健委推荐标准的表彰。传承创新中医药发展。顺利通过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现场复评,推进“湘潭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项目和“名中医在身边”工程,由10名老中医药专家带徒继承人30名。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在市中医医院设立国医大师刘志明传承工作室和房繄恭专家工作室。
(六)转型服务,人口均衡发展和老龄健康工作有新作为。人口均衡发展步入常态。2019年全市共出生28051人,同比增加8258人,其中政策内出生27300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7.32%,二孩出生占总出生人数52.75%;出生人口性别比107.08,同比下降1.52个比点,迈入正常区间。落实奖励扶助政策。确认上报了2019年度全市农村奖扶对象29238人、计生特扶对象4334人;加强计生协组织网络建设,加大生育关怀力度。继续强化医养结合和托育照护工作。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和托幼服务工作,在省政府组织召开的全省老龄工作会议上,我市此项工作作为14个市州的唯一代表作典型发言。12月,我市医养结合工作获评全国典型经验。
(七)统筹推进,重点目标任务有新进展。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湘潭市爱国卫生条例》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行,今年2月20日,全国爱卫办致函同意湘潭市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暗访检查。全市创建省级卫生村11个、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社区)86个、市级卫生村(社区)39个、市级文明卫生单位98个。全面完成民生实事。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完成率110.78%;28个“空白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完成率104.83%,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完成率104.71%。切实推进“智慧医疗健康”建设。省卫健委确定我市为智慧医疗试点示范市,“湘潭智慧健康”微信服务号目前已实现家庭医生签约系统、居民电子健康卡、预约挂号、献血预约、公众信息查询等便民惠民服务的“一网通办”。在全省率先推出智慧卫监系统。开展多种形式卫生健康宣传。积极开展“健康大讲堂”系列健教科普活动,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医师节暨湘潭好医生颁奖晚会、健康科普宣讲大赛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宣传。积极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3.9%,已提前达到《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2014-2020年)》要求。切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摸排重点线索38条,向市扫黑办移送线索1条,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线索5条,查处“医托”4起,“黑救护车”问题2起,移送公安机关2人,积极开展医疗乱象整治。完成红十字会等工作。扎实开展救灾、救助、救护培训和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捐献工作,完成长株潭血液中心采供血平台项目建设。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更离不开全市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的艰苦奋斗和辛勤付出。在此,我谨代表市卫健委向关心支持卫生健康工作的各级领导、各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心全意守护人民健康的医务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慰问!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医改工作方面主要是办医管医体制机制有待理顺,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方面主要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设施落后,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较低,村医生培养、村卫生室建设仍需加大工作力度。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主要是医疗卫生单位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高层次人才匮乏,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突出体现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不多,部分专业卫技人才紧缺。对此,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围绕“全面小康决胜年”,抓好健康湖南行动在我市的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确保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卫生健康目标任务。
(一)巩固疫情防控成效,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卫健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以战时思维、战时体制、战时纪律、战时状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4月27日24点,我市已连续66天无新增病例,36例确诊患者于3月5日全部治愈出院,期间出现3例复阳病例于4月1日前全部康复出院,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多项经验做法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高度肯定,其中通过医联体、医共体的方式解决基层诊疗水平不足问题的做法,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得到通报表彰;率先推出“湘潭健康码”服务,3月10日,国家卫健委规信司发文推介我市多措并举构筑疫情防控信息化“防疫墙”的做法。同时,康复者捐赠血浆用于危重患者救治、医疗服务与疫情防控两手抓确保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等成功做法都得到国省媒体的宣传推介。一是当好“排头兵”,坚决扛起阻击战疫的政治责任。市卫健委第一时间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建综合宣传、疫情防控等七个工作组,形成高效指挥、高效协调、高效运转的防控工作格局。选派28名医护人员赴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参与医疗救治、1名疾控人员赴武汉市支援疾控工作,驰援武汉临床用红细胞10万毫升,展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湘潭担当。二是当好“主力军”,坚决筑牢联防联控的铜墙铁壁。通过建立网格化管理应对体系,借助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重点人员摸排管控中发挥基层医务人员“守门人”作用;派驻工作组在长沙黄花机场24小时值守,对境外返(入)潭人员实行管控闭环。疾控机构累计开展现场应急处置2471次,追踪密切接触者692人,确保每起疫情都第一时间得到果断处置,重点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有效管控。三是当好“守护神”,坚决守住医疗救治的红线底线。严格落实“四集中”措施,确诊病例全部集中在市中心医院传染病院区救治。实现了万人感染率低、医务人员零感染、确诊病例零死亡的目标。四是当好“勤务员”,坚决做好疫情防控的保障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及时调拔医疗单位防护物资,协助做好全市防控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市红十字会累计接收捐款1373.14万元、捐物价值约431.1万元,全部第一时间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关心关爱抗击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
当前我市疫情基本趋于平稳,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但随着全球疫情的蔓延以及全面复工复学复市,我市疫情防控压力将持续维持。下阶段重点抓好:一是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重点做好外防输入特别是境外输入人员管理。继续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要求,强化局部疫情传播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聚集场所管控。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各项准备工作,各医疗机构要严守院感底线,科学设置通道流程,规范病患行为和陪人管理。各县级综合医院、疾控中心要提升核酸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核酸和抗体检测。二是要继续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加强确诊病例出院后的医学观察和健康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无症状感染者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筛查报告、隔离和医学管理、密切接触者管控等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切断传播途径。加强对从境外和重点地区入(返)潭人员的精准排查工作,及时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继续做好公众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监狱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重点做好学校复学前和复学后日常防控工作,强化各项管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三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完善并及时启动相关防控预案。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拓展电子健康码的普及范围,充分发挥健康码对疫情防控、人群甄别和指导管理的作用。要坚持平战结合,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统筹谋划加快推进2020年重点工作
1.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要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公立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事业发展;及时调整和设置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推动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真正“把支部建在科室上”。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自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要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尊重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辛勤付出。
2.加快推进公共卫生防治体系补短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公共卫生防治体系补短板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构建高水平的新型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地位,全面贯彻“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加大政府投入,落实政府责任,着力解决公共卫生领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切实改变重医轻防、医防割裂局面。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确公共卫生机构职能职责,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构建统一领导、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重大公共卫生疫情应急管理格局。加强卫生健康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协同联动,制定不同级别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状态下各级各部门职责清单,建立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库。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和法律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构建起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坚实法治屏障。
3.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标深化医改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以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突破,加快“三医联动”改革,推进我市综合医改试点创新。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完善医院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推开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推进医联体建设与发展。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模式新”思路,推动县域医共体内部人事、薪酬、编制、绩效等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网格化布局建设,引导医联体内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首选和主导的“1+X”用药模式,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协调相关部门完善药品采购、医保支付等政策。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体系。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耗材使用管理。推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卫健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实施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政策措施。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按照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抓好健康湖南行动在我市落地落实。按照健康湖南行动统一部署,成立我市的领导推进机制,完善推进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项行动工作组等组织架构,制定出台15项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促进行动的相关要求和任务融入到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之中,全面推进各专项行动。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制度优势,把健康湖南行动在我市的落实举措融入卫生创建和健康城市、村镇、社区、单位企业、家庭等建设之中,着力做好卫生城镇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发挥人民群众做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健全完善监测考核指标体系。
5.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聚焦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采取更加有力、精细的举措,全面完成健康扶贫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政策标准和要求,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拔高标准、吊高胃口。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多重保障政策,落实“三个一批”行动,完善分类救治和保障机制,持续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一步落实落细慢病签约服务,加强流动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工作。做好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康扶贫长效机制。
6.扎实办好卫生健康民生实事。围绕方便群众就近就医、维护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推出一批惠民利民举措,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每个建制乡镇卫生院配备2名全科医生,每个行政村卫生室每年补助运行经费6000元。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全覆盖。为农村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实施“两癌”免费检查。完成40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预防接种门诊数字化建设与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完成救治救助600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新生儿免费疾病筛查全覆盖。
7.筑牢公共卫生服务防线。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切实做好麻疹、登革热等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重点传染病的预防监测、分析预警,及时做好疫情处置。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防控,针对其重点人群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提升基层预防接种服务能力,提高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创新慢性病综合防控。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专项防治行动为重点,充分发挥各类慢病防治办的作用,探索防治结合服务新模式。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开展饮用水、空气等环境与健康监测,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筹做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经费拨付、监管和使用。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项目实效,推进健康档案质量核查和动态更新,稳妥推进电子档案公开。
8.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基层综合改革。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试点。推动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保障,并按核定编制数足额拨付经费,落实绩效工资“两个允许”政策。简化招聘程序,加大对符合条件临聘人员招聘力度。各地要把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能保尽保,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增强优质医疗服务供给。推进胸痛、卒中、创伤等中心建设,重点规范院前处置与转诊行为,加强规范化救治培训,提高救治效率与救治成功率。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推动老年护理、康复护理与延续性护理服务发展。加强采供血管理,推动建立完善无偿献血服务体系。加强中医专科服务能力建设。支持中医医院建立中医医联体、医共体,提升中医药特色专科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湘潭市名中医”和“湘潭市基层名中医”评选活动。推进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临床研究,开展中医药活态传承。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和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建设。严格规范医疗行为。发挥各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健全质控体系。加强临床实验室管理和检验结果互认,加强抗肿瘤药、抗菌药物、重点监控药品等临床使用管理,规范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规范医疗行为专项行动,严格管理经济运行。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审计监督责任,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医院收支运行和津补贴发放,三级公立医院要加快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有条件的二级医院也要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严格管控安全风险。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控院感,加强施行高风险医疗技术前的预判评估。强化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医疗卫生机构消防、交通等安全。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医院安保措施,积极协同公安机关,坚决打击医闹和伤医事件。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智慧医院建设。
9.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初步建立人口监测制度和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监测体系,形成人口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内人口基础信息实时共享。加强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的维护与数据质量监控,为评估生育政策效果、研判人口形势和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提供科学依据。加大计划生育“两扶一奖”兑现力度。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指导规划和开展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巩固完善妇幼健康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行动,加快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力争全市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保持下降态势。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APP,落实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加强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创新“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和维护职业健康。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水平。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监管执法力度,促进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加强尘肺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粉尘危害企业或接触粉尘危害劳动者较多的县市区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深入开展国民营养计划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推动合理膳食行动的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做好老龄委具体工作,各县市区加快组建新一届老龄委员会。推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发展居家服务型、社区嵌入型、机构融合型、智慧健康型、农村两院合作型等医养结合模式。支持计生协改革创新发展。积极推进计生协改革转型,统筹考虑计生协的基层网络建设,建好配强乡镇(街道)计生协队伍。明确在优生优育指导、生殖健康咨询、计生家庭帮扶、服务乡村振兴、婴幼儿照护、流动人口服务等领域计生协的职责分工。
10.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大楼项目、市中心医院棚户区改造(含生命通道)项目、市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市二医院整体提质改造项目都已列入我市2020年重点项目。目前,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大楼项目、市中心医院棚户区改造(含生命通道)项目都已复工,要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以及市二医院整体提质改造项目落实各自贷款资金并全力争取地债资金到位,力争实现市二医院整体提质改造项目5月份开工建设、市中医医院整体迁建设项目6月份开工建设、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大楼项目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配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积极开展争资争项工作,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性债券资金项目,多方争取各类国省资金。
三、履职尽责,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职尽责,务实担当负责,统筹调度,切实推进,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赢得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双胜利”。
(一)强化依法行政和管理能力。卫生健康领域内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行。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要以宣传贯彻和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将法治贯穿于日常管理、研究决策、监督执法等全过程,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能力。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制定并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简化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提升工作效能,
尽可能方便群众。要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有关方面权利义务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二)强化大局意识和综合协调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事关个人、家庭和全社会,事关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要更加注重大局观,识大体、观大势、顾大局。要站在市委、市政府战略全局的高度,思考和谋划卫生健康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等全局工作。要增强重大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认识卫生健康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在确保全市安全稳定大局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提高政治敏感性,加强风险预判,确保不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发生大的医疗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系统性的行业作风问题。建设健康湘潭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久久为功。要增强综合协调能力,充分发挥在深化医改、落实健康湖南行动等综合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格局,促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钉钉子精神和提升执行能力。时间已到4月底了,卫健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不断提高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目标导向抓落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健康扶贫等各项目标任务,对标对表,逐一盘点,研判形势,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敢于发现问题,勤于分析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准确把握每一项工作底数,清楚每一个指标的差距,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坚持结果导向抓落实,完善行政执行的实施、评价、问责等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作用,将工作成果体现卫生健康系统干部队伍的执行力上,体现在人民群众的真实获得感上,体现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绩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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