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们从湘潭县司法局获悉,在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比中,湘潭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先进县”。
近年来,湘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特别是中共湘潭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确定“挺进全国百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以来,更是将“法治湘潭县”建设作为这一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来抓,将法治建设纳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坚强有力的举措推动法治湘潭县建设持续向前。
坚持依法执政,推进法治建设
为全面推进法治湘潭县建设,湘潭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湘潭县建设领导小组,坚持以坚强有力的举措统筹推动全县的法治建设进程。
为充分调动发挥各乡镇、各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县委始终将法治建设纳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013年出台的《中共湘潭县委法治湘潭县建设考核办法》明确,将法治湘潭县建设工作纳入到全县绩效考核和综治考核评价体系,明确各乡镇、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使法治湘潭县建设的责任得以层层落实。
为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县委带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在全县营造出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也都制订了科学完备的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各级党委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党委会决定”的原则进行民主决策。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和公职律师制则为各级党委决策设置了合法性审查这一前置程序,为依法决策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
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政府责无旁贷,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湘潭县严格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打造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湘潭县加大了对行政职权的清理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共明确行政权力4389项,责任事项1186项。在此基础上,湘潭县着手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为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湘潭县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了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制约监督的整体合力。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湘潭县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严肃查处执法行为中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经过几年的努力,锻造出了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湘潭县以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开展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县17个乡镇综合服务窗口和321个村级便民服务点已经全部建成,在全市率先实现村(社区)级便民服务代办点村村全覆盖。湘潭县还全面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督”战略,建立起了集“行政审批、社会服务、政务公开、网上审批、效能监察”五位一体的新型政务服务平台,大大提升了行政服务效能和质量。
坚持公正司法,严守法治底线
坚持公正司法是法治建设的关键一环,在法治湘潭县建设过程中,该县立足县域社会发展大局,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法治之路。
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真正将“证据裁判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疑罪从无原则”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实现庭审实质化等要求落到实处,促使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以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为契机,激发了员额法官、检察官独立办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了一线办案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积极开展警务、检务、审务公开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通过在全县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狠抓政法队伍作风建设,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对上班纪律、窗口服务、警车管理和涉案财物管理等情况进行巡察和对“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整治及“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专项整治,使全县政法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升,而“十佳政法干警”“十佳办案能手”“十佳基层政法单位”大型表彰评比则褒奖了典型,弘扬了正气,使政法队伍的面貌焕然一新。
坚持全民普法,强化法治基础
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根基。为全面提升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湘潭县始终把全民普法作为建设法治湘潭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依托国家的普法计划认真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普法进程制定本县普法计划并严格执行、循序推进;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并将责任夯实到位;充分利用媒体的优势,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普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喜爱和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实现普法效果最大化,湘潭县针对不同人群采用不同方法进行普法,如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建立日常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等一系列制度;针对青少年,通过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等方式中落实;针广大城乡居民,则通过“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来进行,真正做到了普法人群的全覆盖。
坚持管理创新,构建法治社会
近年来,湘潭县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利用支村两委换届时机,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县325个行政村共配备人民调解员1473名,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创造了条件;不断强化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组织建设,目前该县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达到10个,其中仅2017年一年就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698起,调处3698起,调处成功3631起,调处成功率98.2%。
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依托,在全县设立四级网格管理体系,并按照“3+N”的模式组建网格管理员队伍,全县网格管理人员达3588人。在此基础上,以明确职责任务的方式将人、地、物、事、组织等社会治安基本要素纳入网格管理,在全县形成大网格管理模式,通过网格化管理,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效衔接,城乡社会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治安形势的好转,湘潭县按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全面启动实施“雪亮工程”,利用高清监控系统打造了覆盖全县的两道电子防控圈,同时通过加强治安巡逻、城区警车定点值守等措施,进一步织牢社会防控网,建立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网上网下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增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大大降低,破案率大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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