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从娱乐城走出来,蹲点守候的民警迅速从他们身后靠近,转瞬之间就将其中一人制服……这是一个月前发生在雨湖区韶山西路上的一幕,被抓的是一名涉恶网上在逃人员颜某。
颜某,湘潭县人,外号“水妹几”,租住在雨湖区南盘岭附近,无正当职业。最近,警方对外公布了他的落网过程,汽车西站一带的居民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水妹几”何许人也?用当地居民的话说,是个“走路都要躲远点”的狠角色。
冯先生开麻将馆不到两年里,隔三岔五就会受到颜某的敲诈,少则200元、一顿饭,多则上千元。
2017年6月18日,冯先生走进仁和医院附近一家超市,不小心把坐在门口抽烟的颜某碰了一下。“你这个×走路不长眼睛啊。”颜某出言不逊。冯先生一见是颜某,连忙赔不是。但颜某不依不饶,两人当街吵了起来,颜某照着冯先生的脸上狠狠打了一拳,将冯先生打倒在地。“就是看你不顺眼!”颜某撂下一句话并威胁冯先生不准报警之后就扬长而去。
冯先生随后回想起来:前几天有个人打着“水妹几朋友”的旗号来要钱,被他拒绝了,这次很可能就是“水妹几”的报复行为。因害怕颜某再来闹事,冯先生没多久就将麻将馆转手了。
“他的脾气不可捉摸,随时就可能做出凶残的举动。”刘某曾经是颜某的好朋友,说起被颜某殴打的经过,至今都想不通。
2016年1月的一天晚上,刘某、徐某与颜某一起参加了朋友的生日聚会。看颜某喝了很多酒,刘某与徐某好心送他回家。路上,颜某下车买烟,与商店老板吵了起来。刘某与徐某去劝架,颜某竟然将怒气发泄到朋友身上,从车上拿起一把铁锤,照着刘某的头敲了下去。刘某左前额粉碎性骨折,在医院昏迷数天才苏醒过来。颜某仅支付了刘某住院的两万多元医药费,没有给予一分钱赔偿。为什么要狠心伤害同伴?颜某事后说,“他是细老弟,有什么资格来管我?”
看谁不顺眼就挥拳相向,是颜某一向的作风。方女士在雨湖区迎宾路某茶楼打工,与颜某的老婆是同事。2016年11月11日,颜某喝得醉醺醺地来到茶楼,与妻子吵了起来。在旁的方女士面露不悦,被颜某看在眼里,他顺手拿起一个点单牌就打向方女士。
2018年11月,雨湖公安分局昭潭派出所在对辖区涉黑涉恶线索及案件进行摸排时,查到颜某逞强好斗,经常殴打他人,并且经常敲诈勒索沿街门店老板。再查询颜某某的犯罪记录,可谓劣迹斑斑:1999年,他因为犯抢劫罪被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12年,他又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刑三年。此外,颜某还于2016年因吸毒被岳塘公安拘留5天。
因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和故意伤害,2019年4月9日,雨湖公安分局将颜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4月29日,根据研判和视频分析,雨湖公安分局昭潭派出所在市公安局网技支队、分局刑侦大队、侦查实战中心协助下,组织警力部署在韶山西路帝都娱乐城附近。当天15时许,颜某出现在警方视野中,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目前,颜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黑恶势力的常见外在表现形式
1.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
2.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
3.昼伏夜出,在夜宵摊等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惹是生非的。
4.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开发商征地拆迁,以摆队形、站场子等形式威胁、恐吓征地拆迁对象的。
5.控制土方、沙石、钢材等材料市场价格,存在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经营行为的。
6.在一定范围内独揽建设工程、商品供应的。
7.强行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
8.在各类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并经常更换从业人员,甚至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的。
9.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
10.以接受他人委托为名讨要债务,采用贴身跟随、逗留债务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债讨债的。
11.KTV、酒吧等场所以内保人员身份,在处置场所内发生纠纷时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2.在纠纷、伤害类警情处置中,报警人称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其中的。
13.无关人员刺探、干扰、阻挠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
14.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以所谓个人影响力私下调停各类纠纷的。
15.有赌博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前科,且当前无固定职业或稳定经济来源、多次反复出入境的。
16.在医院、私人诊所等医疗机构接诊过程中,发现有刀伤、枪伤等可疑情形的。
17.外来人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拉帮结派,排挤他人在一定区域从事美容美发、足浴等经营的。
18.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经营业主强派或收取费用的。
19.在娱乐场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员”,频繁更换服务场所的。
20.在宾馆、浴室、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发放小卡片,为客人提供色情服务的。
21.在广场、商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张贴追讨债务、私人调查、贷款担保等小广告的。
22.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方恶意串标或投标人相互勾结进行围标的。
23.因各类纠纷引发砸玻璃窗、损毁门锁、随意喷涂、破坏监控等情形的。
24.无正当经济来源却驾驶豪车、经常出入酒店等高档消费场所的。
25.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向企事业主、经营户强行推销茶叶、红酒、礼品等高附加值商品行为的。
26.以过生日、搬家、公司开张等各种理由摆酒宴客,强行索要礼金的。
27.在酒店、娱乐场所长期挂单、强行消费的。
28.本地人员突然异常举家搬迁或下落不明的。
29.其他需要关注的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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