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家难当,一直是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过去,由于村“两委”无钱办事,导致基层村级党组织有心无力。破“茧”刻不容缓。5月20日,湘潭市下发了《湘潭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相关实施细则,以进一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增强村级组织的“造血功能”和带富能力。这标志着,湘潭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
《实施意见》明确,2022年前,重点抓好中央财政扶持项目村,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到2025年,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30万元的村达到200个;年收入30万~50万元的村达到100个;年收入50万~100万元的村达到60个;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40个。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整乡推进、整县提升、整市发展。
创新五种发展模式
目前,湘潭市虽然基本消除了集体经济空白村,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总体规模不大,且不平衡。据统计,至2019年底,全市791个村中,村级集体经济超过100万元的仅10个村,占比不到2%;10万元以下的村606个,占比达70%以上;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510个,仍占60%左右。
今年起,湘潭市创新村级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引导各村依法依规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由农业农村部门赋码登记发证,明确其特殊法人地位,统筹经营管理村域范围内的集体“三资”(资金、资产和资源),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湘潭不走寻常路,鼓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探索资源开发型、产业发展型、资产经营型、股份合作型、乡村服务型“五种”集体经济新模式。如,资源开发型支持村集体盘活土地资源,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粮食产能,将“四荒地”、林地、养殖水面等资源流转到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统一运营,发展现代农业项目。产业发展型鼓励采取“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形式,发展特色种养业;利用各类优势资源,发展文旅产业、医养康养农业、服务业以及田园综合体。
资产经营型支持村集体将闲置村部、村学校、临街门面等,以出租、入股等形式经营物业,流转闲置农房发展休闲农庄、乡村民宿。股份合作型鼓励村集体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供销合作社,鼓励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乡村服务型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参办农业服务组织,提供农资供应等经营性服务,承担道路养护等经营服务。
五种模式,各有方向,深挖各村的优势和潜力,为走出一条具有湘潭特色的村级集体经济振兴之路勾画了精准“施工图”。
释放五大政策红利
队伍不强?路子不宽?政策不硬?后劲不足?湘潭市明确将通过财税扶持、土地政策、金融支持、帮扶指导、产权改革等“五大维度”政策扶持,实施一揽子计划,打出一套政策“组合拳”,全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瓶颈”。
财税方面,未来5年,市财政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投入以奖补方式为主,以撬动金融、社会等各类资本投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域。各县市区(园区)还将根据目标任务,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同时适当扩大红色孵化基金规模,发挥基金作用,破解农村发展融资难题。
土地政策上,对一些偏远或受规划限制、资源匮乏、发展空间较小的村,鼓励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在区位较好的区域或中心镇规划区,异地兴建或购置物业补充经营性资产;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等。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布局经营网点,增加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探索设立村级集体经济投资基金,通过政府出资引导,募集社会资本投入重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等,焕发乡村活力。
与此同时,加强帮扶指导,强调联点领导、后盾单位、驻村帮扶队、第一书记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帮扶责任。组建市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家服务团,提供全方位的指导服务。做好“产权改革”文章,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管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等制度改革,激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池春水”。
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湘潭市及时建立起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市委组织部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园区)成立了扶持发展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保《实施意见》及时落实落地见效,真正使湘潭市村级集体经济步入健康有序发展轨道。
5月14日下午,市领导带队赴长沙县开慧镇考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认真学习先进理念和经验,深入探讨如何在党建引领、规划指导、政策支持、模式匹配、示范带动上出真招、见实效。6月3日,全市新选派驻村干部和新上任乡村干部示范培训班在湘潭县委党校开班,为120名学员集中充电赋能。
经努力申报,湘潭市在去年成功申报30个中央财政项目扶持村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增30个中央财政项目扶持村,获得中央、省财政扶持资金共计2400万元,为湘潭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源头活水”,成为乡村振兴的“助推剂”。
瞄准蓝图,湘潭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指导593个行政村依法依规建立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完成了目标任务的75%,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了组织载体。截至目前,全市新增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万~10万元的村57个、10万~30万元的村8个、30万~50万元的村4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加,推动湘潭市乡村振兴蹄疾步稳、行稳致远。
连日来,记者深入广大农村,感受到了各县市区(园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浓厚氛围。湘潭县出台了三年强村计划,明确用地安排、资金项目、税费减免、奖励机制等扶持政策,上半年已新增村集体收入5万~10万元的村27个,力争全年达到81个。湘乡市狠下决心,提出到2022年全面消除“薄弱村”目标,安排本级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用于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实施新政策、新模式、新队伍、新机制“四新行动”,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韶山市着力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础工作,所有村均已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将对市、乡镇相关负责人及村“两委”干部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相关政策业务知识培训。雨湖区每年安排100万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鼓励村集体将资金转化为设备、厂房、商铺等固定资产,多措并举盘活集体资产、资源要素,全力推动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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