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工作启动之初的2014年,湘潭县全县共有28个省定贫困村,1760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46183人。2014—2017年,全县脱贫11405户30728人,28个省定贫困村全部退出;2018年,全县脱贫4047户11000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5.41%下降至0.5%。
这组数据是湘潭县扎实推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湘潭县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不断推出惠民举措,脱贫攻坚战成果显著。
责任压实
五年来,湘潭县坚持“一把手”主抓、“一盘棋”谋划,从组织保障、体系建设、驻村帮扶、结对帮扶、督查考核、作风保障六个方面着力,全面压实扶贫、脱贫工作责任。
县乡两级脱贫攻坚领导作为全县脱贫工作的司令部和指挥所,通过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双组长”负责制将脱贫工作落到了实处,通过扎实开展“三走访、三督导、三签字”活动将工作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定期召开的脱贫攻坚工作例会、调度会议成为落实脱贫工作的长效机制,逐件抓落实;而逐级签订的承诺书则是全县各级落实责任的军令状。
推出脱贫“任务书”、扶贫“路线图”,使全县各级脱贫攻坚任务更加明细,《湘潭县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湘潭县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湘潭县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湘潭县精准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湘潭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湘潭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细则》《湘潭县脱贫攻坚责任清单》《湘潭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湘潭县脱贫攻坚“三落实”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不仅构建起了全县脱贫攻坚政策的支撑体系,而且大大提升了工作的可量化、可操作性,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选派244支驻村帮助队695名驻村干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实现了100个贫困人口以上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组织325个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参与结对共建,10000余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村党员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实现了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县对乡镇绩效考核范围。从严从实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政策落地
五年来,湘潭县精准导向,确保各项脱贫政策落实落地,依据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的原则,为贫困户稳定脱贫提供有力保障。
大力推进产业扶贫。湘潭县从自身实际出发,按照“一镇一品”原则,重点支持粮食、生猪、湘莲、竹木、油茶5大主导产业和茶叶、蔬菜、中药材、禽畜、养蜂、油菜、水果、槟榔、休闲旅游等9大特色产业发展,不断壮大脱贫攻坚的产业基础,通过产业扶持、入股分红、生产奖补、承包管理、包种领养等方式让贫困户稳定增收,仅2018年就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90个,奖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90家,带动5012名贫困人口脱贫。
大力推进就业扶贫。2018年,全县组织精准扶贫“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10场,达成就业意向234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0余人;深入开展“311”就业扶贫行动为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推荐岗位信息、职业指导、技能培训信息,为他们创造就业条件,同时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开展创业和就业技能培训、发放贫困劳动力培训、跨区域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交通补助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就业创造条件。
持续推进教育扶贫。向在本县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和免费教辅资料,对本县籍在县外就读的贫困学生则以伙食补助的方式给予资助,实现了各学段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全县无一人因贫辍学、失学。
深入推进安居工程。至2018年底,全县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1269户,2017年完成233人的扶贫搬迁总任务。
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依据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相关政策,实现全县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扶贫特惠保全覆盖。
深入推进兜底保障。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及时发放到位,仅2018年就发放农村低保金4713万余元;积极开展农村低保户“回头看”,确保无错退、漏保现象;真正做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审尽审、教育助学应补尽补。
深入推进金融扶贫。截至2018年底,湘潭县共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6150笔,总额近1.78亿元,累计贴息1427万元,风险金余额2292万元。
深入推进基础扶贫。完成28个原省定贫困村的农网改造工作,有效解决了贫困村的用电难题。完成安保工程项目5.32公里,自然村公路通达计划84.54公里,农村公路窄路加宽160公里,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制定了贫困户安全饮水实施方案,通过安装自来水、打井等方式为686名贫困人口解决了饮水问题。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确保全县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
工作落实
五年来,湘潭县坚持以绣花的精神抓脱贫攻坚,坚持按照以最高工作标准、最严工作要求抓脱贫工作,全面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全面精准识别。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通过逐村逐户开展排查,做到符合条件的对象应纳尽纳,贫困识别准确率大幅提升。
严格脱贫退出。严格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严格按照村民主评议、贫困户确认、村级公示、乡镇入户核实、乡镇公示上报、县比对抽查、市州核查、县市区批准公告等程序,做好脱贫退出工作,2018年全县脱贫4047户11000人。
巩固脱贫成效。扎实开展已脱贫对象“回头看”工作,坚持脱贫不脱政策、不脱措施、不脱责任,始终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及时掌握贫困户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避免脱贫再返贫。针对基础薄弱、可能返贫的对象,重点在技能培训、就业帮扶、产业带动等措施上下功夫,切实增强扶贫对象的造血功能,确保贫困户长期稳定脱贫。
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逐步建立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加强典型推介。通过广泛宣传扶贫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推介脱贫攻坚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个人,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为脱贫攻坚工作摇旗呐喊,鼓劲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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