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全市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近日,郴州市河长办根据一季度全市河长制日常工作情况和督查暗访情况下发通报,要求全市各地近期要突出抓好六大重点工作。
一是传导压力,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责任意识。各地乡村级河长要将河湖管护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各乡第一总河长和乡总河长要带头巡河,以上率下,要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各地县河长办要强化日常监管,采取多种方式督促乡村级河长按频次、按标准做好巡河工作,切实履职尽责。
二是加大力度,强力推进河湖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县河长办要对各地上报销号的“四乱”问题进行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要严格按照湘河委办〔2018〕20号文件要求,督促指导乡河长办实行“一单四制”管理,每月工作进展情况按时上报。同时要求乡村河长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避免漏报、瞒报。
三是加快进度,扎实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各地县河长办要尽快落实工作经费,及时启动划界工作,确保今年完成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四是明确标准,进一步强化河长办规范化建设。各项制度要上墙,资料整理要归档,包括上级发文、河湖“清四乱”、样板河创建、河长巡河、河道保洁、“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培训宣传发动等。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及时更换老旧破损的河长公示牌,并在人口密集、主干河道等地适当增加公示牌数量。
五是多措并举,创建打造一批通过“样板河湖”的典型引领作用,推进水环境质量有效提升,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
六是持续深入,继续做好河道保洁工作。各地要相互参考借鉴河道保洁工作有益经验,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深入做好乡村河道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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