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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等六部门出台文件引导职工积极消费

2020年11月04日 10阅读 来源:郴州日报 2020-03-26 09:19

3月24日,市总工会、市商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精准落实湘工发〔2020〕9号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消费,助力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日前,省总工会出台多项措施,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关心关爱广大抗击疫情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以及各条战线的职工群众、工会会员,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消费,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力量。同时,省总工会还为广大职工、工会会员准备了不超过300元的疫情防控特别慰问消费券。

特别慰问消费券怎么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精准掌握政策,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把准慰问对象、把准发放方式、把准慰问标准、把准补助要求、把准时间节点,在3月底前将特别慰问消费券发放到位,鼓励职工在清明节前后消费完毕,形成消费热潮。

《通知》要求,落实关爱职工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要与扶贫攻坚、促进消费、帮扶企业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要引导职工积极消费,提倡职工会员到本市重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消费,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要助力消费扶贫和滞销农产品销售,在安排消费券和提前发放的清明节、劳动节慰问品时可采取“以购代捐”“已买代帮”等方式采购一定比例的贫困地区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滞销农产品和贫困村、贫困户自产的农产品,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贫困户脱贫增收。

《通知》鼓励各级工会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每年可安排会员春游”的精神,采取分批分次、人员分散等安全有效方式组织会员开展以室外为主的春游活动,倡导干部职工周末外出休闲度假。

在发放消费券、采购慰问品、组织春游等活动时,《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六个不准”,对商家“返点”部分应作为工会收入入账或将“返点”额直接分配给职工会员,严禁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工会活动廉洁高效、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欧阳华 李世成 何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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