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林业部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工作,1月30日,市林业局制定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八条措施》,并在全市林业系统大力推行,全力抓好贯彻落实,为打赢“防疫战”积极贡献林业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及野生动物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宣传教育,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疫源疫病防控和卫生健康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
二是严控传染源,严格执行“一封控四严禁”规定。严格封控隔离辖区内所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严格禁止猎杀、运输、交易、展演野生动物行为。
三是暂停有关野生动物的行政审批,对已取得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政许可的,暂停实施。
四是加强执法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集贸市场、餐馆、酒店、农庄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
五是加大保护地防控。暂停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动植物园及动物展演单位对外开放。做好值班值守和游客的劝返工作,严禁区域内开展聚集性活动。
六是加强疫源疫病巡护监测。抓好辖区6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的日常监测和主动预警工作,监测信息实行日报告制度。
七是加强林业企业延后复工及疫情防控监管工作。
八是加强局机关、局直单位及住宅小区的网格化防控,按照要求做好疫情排查、监测和防护工作。
责任编辑/朱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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