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扬州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扬州方案》),扬州全面启动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方案,扬州市将对化工、危险化学品、医疗卫生、危废固废、道路交通等29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
在《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整
对29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排查整治
市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熊佳芝说,《扬州方案》在《省方案》确定的27个重点行业领域基础上,根据扬州实际进行了适当调整,减少了矿山、民爆2个行业领域,增加了餐饮场所、城市桥梁隧道、群租房、寄递物流安全4个行业领域,共29个重点行业领域。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上旬),各级各部门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要求,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第二阶段为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中旬至2020年9月底),全市各地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并着眼长效机制,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第三阶段为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底),各级各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启动
近日,扬州正式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行动的通告》。熊佳芝表示,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地、各行业和全体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全面动员、全面排查、全面整治、全面夯实安全基础”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提升城市本质安全。
根据要求,从12月20日开始,全市各地全面组织对辖区内和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执法。原则上对已开展自查并已列入整改计划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不作处罚;对未按行动要求开展自查自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事故隐患,一律按照处罚上限实施行政处罚。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市应急管理局同步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的通告》,对举报属实的重大事故瞒报谎报的举报者,最高奖励30万元。
为精准打击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全市在加大隐患排查、强化问题整改的同时,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当场定责交办,并要求属地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举一反三,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值得提醒的是,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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