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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首创公交行业见义勇为申报奖励 助力平安宜昌

2020年11月15日 10阅读 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2017/4/29

22位市民因见义勇为获表彰位市民因见义勇为获表彰(通讯员 林海摄)

路见不平一声吼,见义勇为美名留。4月28日上午,宜昌市召开城区公交行业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大会。22人荣获表彰,并分获1000元至2000元的奖金。他们有人及时发现、制止他人携带危险品乘坐公交车,有人主动抓获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公交车上违法犯罪嫌疑人。他们中,有的是公交司机,有的是普通市民。

据悉,2016年5月,宜昌市见义勇为促进会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出台《公交行业见义勇为人员申报奖励实施细则》,这在全省属首创。经过近一年的实施,宜昌市城区去年发现并及时制止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行为264人次,发案率同比下降33%。

22位“草根”市民同台受奖

昨日上午9时,宜昌市委政法委4楼会议室,“宜昌城区公交行业见义勇为表彰大会”隆重而简朴地召开。宜昌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市公安局水陆公交分局、市公交集团等部门,联合对22位市民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这22人中,有13人是公交集团、三峡运输集团的职工,有9人是普通市民。他们,都曾在公交车或车站、码头等处见义勇为。

48岁的杨泽斌是公交集团的一名驾驶员,2016年8月4日13时许,杨泽斌乘坐B100路公交车下班回家,闻到车厢内有汽油味,杨泽斌扫视车厢,发现坐在中间的一名年轻男子手里拿着两个装满汽油的矿泉水瓶,杨泽斌大声批评该男子的错误行为,在杨泽斌和司机的劝说下,该男子带着汽油瓶下车。

家住城区的黄飞是位普通市民,2016年9月24日傍晚,黄飞乘公汽到万达广场办事,刚下车,就看见一名男子跟着人群不断往一辆公汽的门口挤,并顺手偷走一名女乘客的手机后溜走。黄飞见状,迅速将其拦住,其他市民打110。民警到场后,从该男子身上搜出女乘客被盗的手机。

见义勇为助力平安宜昌建设

为一个特定的行业出台“见义勇为申报和奖励细则”,记者了解到,这在我省属于首创。记者从宜昌市见义勇为促进会了解到,城区公交、出租车等公共客车安检难,虽然公安部门、交运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偷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的现象,市民呼声迫切,要求加强治理。

宜昌市见义勇为促进会经过与水陆公交分局、市公交集团等单位调研、座谈,反复研究,2016年5月,三部门联合制定了《宜昌市见义勇为人员申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细则共8条,就见义勇为人员申报奖励的原则、方法及标准等作了规范。

据悉,经过一年来的实施,宜昌城区2016年发现并及时制止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行为264人次,城区发案率同比下降33%,“为打造平安宜昌升级版,起到了自己的作用。”市见义勇为促进会负责人告诉记者。

这些行为可申报见义勇为

哪些行为可以申报见义勇为?可以获得什么奖励?带着市民关心的问题,昨日,记者在表彰会现场采访了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工作人员。

据介绍,这些行为可以认定为见义勇为:遇有携带或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挺身而出、果断制止或实施有效疏散、避免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发生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持械行凶、抢劫、抢夺、劫持、绑架、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行为,及时报警、报案,主动抓获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嫌疑人的,或积极提供重要线索抓获嫌疑人的;遇有强行抢夺方向盘、争踩刹车、殴打正在驾驶车辆的驾驶员等严重干扰司机驾驶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全力制止,保护司乘人员和车辆安全,从而避免造成重大损害后果发生的;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危害公共安全,或携带、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车站、站台发现正在扒窃自身及其他人员财物,主动抓获嫌疑人送公安机关,或者及时报警,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嫌疑人的;其他应当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可以视情节给予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记者王晶晶通讯员黄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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