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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1月13日 10阅读 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网 2018/1/8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7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宜昌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18年计划草案,同意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宜昌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宜昌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宜昌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的决议

(2018年1月7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宜昌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18年计划草案,同意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宜昌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宜昌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 宜昌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

(2018年1月7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宜昌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宜昌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级预算。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7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学甫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行使法定职权,在推动转型升级、推进美丽宜昌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建设法治宜昌、发挥代表作用、提升能力水平上积极作为,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现代化强市建设目标,立足新起点追求新作为,坚持与时俱进,推动创新发展;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地方立法;服务中心大局,增强履职实效;强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履职根基,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努力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会议号召,全体市人大代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意识、勇于担当的为民情怀和奋发有为的工作激情,依法履职、务实重行,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为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跨越、决胜全面小康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付出新努力、作出新贡献!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中级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7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忠斌院长所作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宜昌实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宜昌绿色发展、转型跨越、决胜小康,为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7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毕奎明检察长所作的《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宜昌实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宜昌绿色发展、转型跨越、决胜小康,为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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