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网消息】襄阳城区越来越大,越来越美,但如何让襄阳越来越精致,市民生活越来越舒适?日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订了《精致襄阳城市品质提升的指导意见》对外公布从13个方面对提高城市品质进行了规范。目前规划部门正在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对于建筑退距,指导意见提出,汉江(中心城区段)、唐白河、小清河两侧建筑退堤防禁脚线距离不应小于50米;大李沟、滚河、淳河两侧建筑退堤防禁脚线距离不应小于30米。
对于建筑高度,指导意见提出,住宅地块建筑高度应协调与相邻街区的高度层次关系。占地面积超过3公顷以上或建筑规模达到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高层住宅项目 ,应至少采用2个建筑高度层次(不含裙房及独立的小区服务配套建筑),高度层次之间的差值应控制在20%-50%之间。
滨水临山区及城市重要干道沿线建筑布置应高低错落,连续等高高层建筑数量不宜超过3栋。
严格控制山边水边的建筑高度。除特殊地标性建筑外,山边建筑高度要保证山体的三分之一不被遮挡。水边建筑高度与建筑到堤防禁脚线的水平距离之比不应大于0.5。
对于建筑面宽,指导意见提出,滨水临山区等重要景观区域的多层住宅面宽不宜大于55米,高层住宅面宽不宜大于40米,且不宜采用联排高层塔楼的形式。
非居住建筑主体高度不大于24米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宜大于80米;建筑主体高度大于24米且不大于60米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宜大于70米;建筑主体高度大于60米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宜大于50米,且宜采用点式布局。
建筑立面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级别的道路沿线、重要公共空间和公共场馆周边的居住建筑立面应进行公建化处理,减少凹凸进退,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空调机位及附属设施应当统一隐蔽设计。
建筑屋顶方面,指导意见提出, 建筑应当考虑区域天际轮廓线效果,重视第五立面的生态性和景观性。高层建筑屋顶宜采用退台、顶部收分或平坡结合等处理方式;低层及多层建筑鼓励进行屋顶绿化;屋顶设备应当结合屋顶形式或女儿墙进行一体化隐蔽设计。襄城区新建、改造低层及多层建筑应采用全坡屋顶。襄阳古城范围内应采用传统全坡屋顶。
建筑形态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建筑鼓励原创设计,要体现地域性、文化性、时代性和生态性,不宜建设仿欧建筑 。鼓励高层居住建筑架空底层和设置共享平台作为公共活动空间;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共享空间和垂直绿化。
建筑色彩及用材,指导意见提出,建筑色彩应符合 “古雅灰红、清浅秀墨”的城市色彩基调。“城”的界面营造明亮雅致的整体色彩印象,“市”的界面着重塑造多元活力的文化韵味。
建筑用材应选用石材、铝板、真石漆等高品质、安全、耐久、节能的材料;鼓励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并考虑保温隔热及防火需求。禁止使用劣质的涂料、瓷砖等材料。相邻建筑之间材质应相互协调。
功能布置,指导意见提出,三江五岸的滨水界面宜布置公共空间及公共设施,不得连续布置超过三个地块的居住功能。老城区改造时应提高公共功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比重。
景观通廊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滨水临山区布局宜开敞、通透,提供适当的视线通廊以避免山水景观被连续展开的建筑物所遮挡,地块宽度大于200米的必须设置不小于30米的视线通廊。
对于街道空间,指导意见提出,合理划分路权,保证步行空间的连续、舒适、安全。
道路交叉口右转专用道应采用较窄的车道宽度和较小的路缘石半径,以降低车速,缩短行人过街距离;在满足步行通行需求前提下,鼓励在道路转角红线范围内设置绿化或景观小品。
对于街道宽高比,指导意见提出, 塑造宜人的街道宽高比,实现街道空间的舒适宜人。
生活性街道DH比应介于1:3—1:1之间,形成具有围合感、便于休闲及交流的空间;交通性街道两侧可适度开敞, DH比宜控制在1:1-2:1之间。
对于生活性主辅街系统,指导意见提出,街区内应对次干路以下的道路按功能划分为主街和辅街两类。主街是指城市生活活动集中的街道,主要为商业、文化、公共服务等功能界面,首要考虑对行人的服务功能。辅街主要为机动车组织、装卸货等辅助功能的街道。
对于古城保护,指导意见提出,襄阳古城保护坚持“控总量、梳功能、减人口、降高度、增服务”的原则,严禁新增住宅地产开发项目,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为主。
襄阳古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体量、尺度、风格、材料、色彩等应与古城传统风貌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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