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清除校园内非必设食品经营场所 依法划定校外禁止食品摊贩经营范围
秋季开学了,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地方和学校落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推进“平安校园”和“健康湖北”建设。
这是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展开的整治行动。行动的重点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中学、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及其周边;重点对象为面向学生制作销售食品的生产经营者、消毒餐饮具提供者;重点品种为以学生为主要消费对象的外卖食品、学校食堂食品、学生集体配餐食品、“五毛食品”(调味面制品,即辣条等)、消毒餐饮具等。
整治目标是,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到70%。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园内非必要设置的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基本清除;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校园内食品经营场所规范经营,向学生提供外卖食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的食品安全风险有效控制。依法划定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道路两侧禁止食品摊贩经营范围。
这次整治,首先是要规范经营行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应严格保持生产经营许可和卫生许可条件,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并分别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送自查报告。同时,对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责任方落实法定责任。
其次是要督促问题整改。对食品生产经营(包括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和餐饮具消毒生产车间环境卫生不达标、经营条件不规范、原辅料来源不清晰、未履行原辅料索证索票和查验职责等行为,一律责令停产整改,经整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和卫生许可条件的,一律吊销注销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
最后还要加强案件查处。对销售“三无”、标识不清、标识信息不全不真实、涉嫌误导消费的食品,一律依法没收或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对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问题食品,一律依法严惩经营者;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的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取缔生产“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坚决取缔“黑心”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捣毁生产制作源头,切断非法利益链条,追查产品流向。(记者汪兵洋 通讯员熊永全)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学生秋季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食宜温淡素鲜 买食品要看标签
金秋开学,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广大学生饮食安全作出消费提示。
季节交替莫大意,食品安全应注意
夏秋交替之际,应注意尽可能食用新鲜食物,饮食以温、淡、素、鲜为宜,不吃过冷、硬、烫、辣、黏的食物,以避免引起胃肠不适。同时,温度湿度变化频繁,秋季也是食源性疾病的易发高发时期,为此,要遵守食品安全五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食物要做熟、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以及使用安全的原材料。
学校食堂是首选,校外餐饮要安全
在校期间应尽量在学校食堂就餐。就餐优先选择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如需在校外就餐,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良好、设施齐全、餐饮安全信誉较高的餐饮单位,不要在路边露天流动摊贩处或无证摊点用餐。网络订餐须看商家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取餐后尽快食用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如发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
包装食品看标签,散装食品应慎选
选择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食品,同时索要发票等购物或消费凭证。如发现食品有问题,可作为投诉举报的依据。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检查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对于出现包装破损、漏气、胀包等情况的食品,不要购买和食用,可拨打12315投诉。
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装,是否标有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军训练就好毅力,营养饮水应充足
学生参加军训期间,体能消耗大,人体对营养的需求更大。在饮食上要适量增加动物性食物的摄入,保证每天有奶类、蔬果,以提供充足的矿物质(如钙)、维生素等。
高温加上运动,导致大量出汗,需要及时补充足量的水分,饮水要少量多次,也可饮用运动饮料来补充电解质,但尽量少饮用冷冻饮品。另外,容易出现低血糖的同学,不要空腹训练。如果出现心慌、头晕、眼花等症状,可以马上喝点糖水等,同时应停止训练并及时休息。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