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7日,市委七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的决定》(荆发〔2016〕2号),明确了“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年过去,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初步确立,全市域生态荆门建设初见成效。
全市域推进生态荆门建设
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立市作为“四市路径”之首,出台《关于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的决定》,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第一主任、主任的生态立市推进委员会,印发实施生态立市决定《责任分解方案》,将49项指标140项具体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全面实施生态立市。
开展全域生态诊断评估,编制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中心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规划》等规划,制定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行动方案,编制蓝天工程、碧水工程、生态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了完整的环境保护规划体系。
初步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编制了我市“一带两屏四网六廊”生态功能区规划,加快建设漳河生态保护圈、长湖生态修复圈、大洪山生态涵养圈,打造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设立2亿元的生态环保产业基金和1亿元的生态专项资金,启动实施生态治理“十大工程”。
统筹开展“五城同创”,生态市县镇村四级联创全面开展,申报8个镇、215个村为省级生态镇村。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扎实推进,安排实施创模任务149个、创模工程25个,目前27项创模指标已有19项达标。
全领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明显。2016年PM10浓度99μg/m3,实现“双降”,较2015年下降13.2%,较2013年下降1%,离省考核目标(95μg/m3)还有差距;PM2.5浓度58μg/m3,较2015年下降18.3%,已完成省考核目标(65μg/m3);优良天数265天,占比72.4%,同比提高11.9个百分点,已完成省考核目标(64%)。这得益于我市坚持“抑尘、压煤、控车、禁烧、提标、增绿”六管齐下,打好秸秆禁烧、工业污染治理、建设工地扬尘整治、道路扬尘整治、燃煤削减、机动车尾气治理、矿山复绿、油气回收、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十大攻坚战。
水环境综合治理完成省考核目标。2016年9个地表水考核断面除竹皮河马良龚家湾和天门河拖市2个断面不达标外,达标率77.8%,完成省考核目标。关停或搬迁天门河流域内养殖场112家,全面封堵179处污水直排口,新建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天门河水质从劣五类上升到四类。投资30亿元实施第三轮综合治理,完成了汇合口上游段截污、生态补水工程和6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竹皮河水质从劣五类上升到五类。拆除长湖围网养殖6.5万亩,加紧建设后港等12座污水处理厂,长湖水质由劣五类转变为四类。对汉江及其主要支流沿岸15公里范围内41家重化工企业和1家造纸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关闭2家,汉江罗汉闸断面水质已稳定达标。关闭南泉河、浰河流域磷化工企业30家,水质稳定在三类。加强全市58处水库水质监测监管,严肃查处拦网养殖、筑坝拦汊行为,漳河水库水质保持二类以上,县级以上饮用水源达标率100%。
土壤修复强力推进。建成全国首个土壤修复产业园,开展土壤修复试点5.2万亩,加快推进南泉河、浰河流域重金属治理。全面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分批治理畜禽养殖场322家。
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化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和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加快荆门化工、荆襄磷化、格林美等特色循环产业园建设,建设静脉产业园、环保装备产业园、绿色建筑产业园、绿色生态科技产业城,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严禁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印发《重点工业行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计划》,对水泥、化工等行业13个项目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打造葛洲坝水泥厂异地技改等技改示范企业20家。强化节能减排,实施减排项目148个,其中涉气21个、涉水127个,预计可完成年度减排任务。落实项目秘书和驻点秘书制度,对神雾、长丰猎豹等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跟踪协调、脱产服务。强化环境监测服务,市环境监测站和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按要求停止了所有环境监测服务费收取,开展环保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由市财政专项经费保障。
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创新。在全省率先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环保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相关工作的通知》,成立联合执法领导小组,明确了联合执法工作程序,确保环境违法案件从快从重查处。共开展零点行动联合执法8次,环保、公安执法人员紧密配合,现场查处、现场移交、迅速处理,移送拘留8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起,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33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94件,罚款1624.9万元,依法征收排污费1560万元。同时建成环保大数据平台,在全省率先整合环境空气、污染源在线等7大业务系统,并标准输入水、气、声等7大类监测监管信息,以电子地图为基础,建设了荆门环保地理信息系统。强化环境监测预警,新增58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强化固废规范管理和辐射环境监管,对20家医疗机构和15家辐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78.2%。
倡导生态文明。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入开展“环保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宣传活动,引导党政机关强化绿色政绩观,市场主体强化绿色效益观,广大群众强化绿色价值观。广泛开展“绿色细胞”创建活动,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75个,让绿色化融入日常生产生活。配合举办市委中心组学习暨第16期“荆门论坛”,邀请李百炼院士作生态发展专题辅导报告;开展纪念“6·5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局系统200多名党员干部与全市100多家重点企业代表宣誓打造环保命运共同体;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荆门石化等19家企业被评为“环境诚信企业”;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全覆盖宣传;联合荆门日报开办“生态荆门”专刊,联合荆门电视台开展“生态荆门行”系列报道,制作生态立市、问题整改等专题片,提升全民环保守法意识。
全方位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党政同责成为共识
市委、市政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举全市之力,高位推进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逢会必讲环保,对生态市建设、生态体制改革、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拿在手里亲自抓,亲自挂帅对县市区分片包联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先后召开环委会全会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办会等20多个全市性交办督办会,增加环保政绩考核权重,对整改不力的20个单位34人进行问责追责。
市环委会办公室牵头抓总,加强指挥调度,对重点工作实行“日短信、周督办、月通报”制度,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环委会成员单位层层压实环保责任。同时采取超常规措施,铁腕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对所有问题实行清单销号管理,按照“定领导、定部门、定时间、定标准、定奖惩”的要求,采取一对一盯防、跟踪督办落实,专班驻守直至整改结束。推动省交办的8个突出问题、省督查通报的47个问题、市级清理的206个问题、省级以上106件重点督查督办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5大类问题及62件信访件,全部按期完成整改。
◎10项创新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改革由市委书记领衔推进,已编制完成负债表(简易版)和8张负债表(完整版)初表,各县市区审计报告均已完成。该项改革所涉及的十大创新任务稳步推进。
开展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推动矿山修复与治理工作:在京山县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23个,目前已投资900万元,完成治理380亩。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资产负债表编制,推动土壤监测与修复工作:全市土壤修复已落实20.27万亩,定位监测点设备资金35万元已获批复。
依托格林美等企业,创新城市废物打包处理新机制:积极推进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第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
探索建立水、大气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印发实施《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压实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强化交叉区域的共管共治责任,有针对性地对天门河、长湖、浰河等流域实施生态补偿试点。印发实施《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初步测算,2016年,省对我市应奖励2430万元,其中,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分别应得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810万元、340万元、1160万元。
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专项资金和生态环境保护奖: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完成《荆门市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及征求意见工作,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出台。生态立市《决定》明确提出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奖,正在开展评选方案起草等前期工作。
实施“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绿色信贷专项活动的通知》,通过引领银行业机构创新高科技型和环保型企业的新型金融产品、建设绿色信贷通道、实行限时审批、加强名单制管理等措施,加快推进“绿色金融”,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贷款余额约59亿元。
出台荆门市生态治理方案,建立智能化信息共享生态环境监控平台:基本完成《生态治理工作方案》中的研究主体工作,建立生态治理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单、时间表和责任主体,形成了《生态治理工作方案研究报告》中期成果。
构建漳河水库跨流域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漳河水库国家良好湖泊保护19个试点项目已完成12个,成功举办漳河水库荆襄宜第十一次联席会议,三地联合新聘请91名义务监督员,实现义务监督员覆盖全流域。
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机制,全面推广农村污水生态化、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客店模式”:深入实施农村环境治理“八大行动计划”,农药化肥用量预计减少166吨、3万吨,300个生活垃圾治理示范村已建成289个,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14座。建成“客店模式”480处,处理后水质可达一级A标准,排放的废水直接用于农灌。柴湖50个村全部纳入整治范围,获专项资金3000万元。
创新水生态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启动农村水价改革,开展竹皮河全流域治理:农村水价改革方面,拟建工程除障清淤、土方整治、渠道衬砌、渠堤路面等建设任务正有序推进,三干渠水价改革示范项目信息化建设已完成视频监视采集点34处、流量监测站点38处、市电+光纤测控大型节制闸和传输网络建设。竹皮河全流域治理方面,积极探索PPP模式,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与葛洲坝集团签订《竹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合同》,计划2017年10月完工。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