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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面向社会征集修改意见

2020年11月15日 10阅读 来源:湖北日报 2018/1/5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陈鹏)

2017年12月14日,省政府法制办发出公告,从当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向社会征求《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2014年5月本报记者和多位残疾人共同走访武汉市的盲道、地下通道、地铁等公共设施,发现一些设施因设计不合理或管理不到位,无法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2014年5月18日,本报以《城市助残设计日益人性化,但“无障碍”常常卡在细节上——残疾人出行,呼唤畅通“最后一公里”》为题进行了报道。

连日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重访3年前去过的地方,发现有所改进,但问题依然存在。

通道能走了,盲道却多次中断

3年前的报道反映,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地下人行通道没有残疾人无障碍坡道及升降机。

2017年12月20日,记者来到黄鹂路地下人行通道,中间是台阶,两旁是无障碍坡道,坡道旁的墙上设置了扶手,坐轮椅的残疾人出行方便了。

遗憾的是,地下通道虽然设施完备了,但进出地下通道的路上,盲道多次中断。有的是因为道路建设,有的则是在建设中就将井盖、路灯等公共设施建设在盲道之上。

共享自行车的爆发式发展,让本就处处受挤的盲道,更加无处安放。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在武汉多处路段看到,共享自行车停放在盲道上,有的是零散停放,有的则是大规模停放。

从地铁楚河汉街站C出口出来,途径知音广场的车辆进出口,盲道在这里中断,而进出车辆多,盲人经过危险性大。像这样的车辆进出口,武汉不少路段都有,都没有盲道。如没有人指引,盲人很容易走偏走歪,发生危险。

省残联维权部副调研员申志介绍,我省无障碍设施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就武汉市而言,无障碍设施建得多,但衔接的情况不够好,被占用、损坏的情况也很多,这就是管理问题。”

公交能坐了,的士还得等

3年前的报道反映,的士司机和公交司机都不太愿意让残疾人上车。

2017年12月20日,记者陪同坐轮椅的残疾人张浩在洪山广场附近打车。半小时内,多辆亮着“空车”字样的出租车呼啸而过,拒载现象依然严重。

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说:“轮椅安放是个大问题,我上车帮忙折叠,下车帮忙打开,还要帮助残疾人上下车,碰到生意高峰期耽误时间。”

的士难打,公交车情况如何?

记者和张浩又尝试了多辆公交车,发现公交车司机基本可以做到帮助残疾人上车。但公交车司机也有无奈之处,一名公交车司机说:“高峰期,我下车帮助残疾人上下车,有时候乘客也抱怨耽误了他们的时间。有些时候,热心乘客也会主动帮残疾人上下车。”

残疾人想上网,有点难

2012年,以国务院令形式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并采取措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条例落实情况如何?

记者发现,省政府门户网站及襄阳、宜昌、十堰、咸宁、随州、神农架6个地方政府网站均在较为醒目位置标注了无障碍阅读标志,但其他市州的政府网站均未实现无障碍阅读。

新规中,强制措施成亮点

目前,我省有各类残疾人38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64%,涉及1200万家庭人口。

“以往,规定多是倡议和鼓励性的,缺少切实有效的惩处措施。”省残联维权处处长周平认为。

周平介绍,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不少强制措施。如,损坏、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标志,并影响无障碍设施使用的,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禁止导盲犬进入的,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追究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所有权人、管理人的责任;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按照规定对建设的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的,或者建设的无障碍设施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下的罚款。

周平说,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安全、适用、便利的无障碍环境,从内心尊重、爱护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期待各界多提建议,加速推动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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