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围绕中心工作,集中精力抓效能,开展一系列创新工作,着力推进基本规范,拓宽督办范围,完善考核办法,大力倡导“我负责、我来办、马上办”的工作作风,连续打出效能建设“组合拳”,进一步巩固了我市机关效能建设的良好局面。
围绕中心工作,提供保障有力度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紧抓机关效能建设力度始终不减,创新持续不断,市委常委会听取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出台《2016年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蚌埠市民主评议重点科室热点岗位实施办法》等文件,明查暗访由市直机关向二级机构和单位延伸,向县区机关及乡镇街道延伸。从上到下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效能建设真正成为“一把手”工程。
科学调整考评方式。将县区列入效能考评,压紧压实县区责任。增加创城督查、开展项目帮办调研和督办;将党政机关所有科室全部纳入民主评议范围,分级实施。调整了政风评议和重点科室岗位评议所占权重,重点科室热点岗位评议权重由40%提高到50%。取消了不参加重点科室热点岗位评议单位得科室平均分的规定,对391个重点科室热点岗位发放评议标识牌,让服务对象直接评议,通过第三方进行集中电话询访。群众测评由原来大学生参与改为社区书记和工作人员参与,提高评议速度和质量,组织开展政(行)风评议员、群众、企业、县区等各方面的测评,体现知情评议。
结合“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设计制作《机关干部正负双面言行激励+提醒》。读本内容涵盖了政治规矩、工作作风、群众纪律、生活作风、党风廉政等多个方面,共设计宣传漫画42幅,其中,党员干部不能这样说18幅,不能这样做24幅。作品有针对性地编配正面激励诗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为机关干部树“窗前镜”、立“路向标”。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创城检查督查。凡创城办明查暗访重复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市效能办进行跟踪督办,督办仍没有改进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效能问责。去年以来,参与出租车停放、经营场所整治、周边环境等问题,明查暗访16批次,制作暗访视频6部,在创城调度会上播放,为创城问题整改提供依据。
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制度有实招
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帮办服务工作的意见》,实行“三段式”全程帮办、一站式服务、三证合一,为帮办服务提供政策依据。开展企业监测点走访活动,落实“企业宁静生产经营日”制度,严格控制涉企检查次数、规范检查行为。对三县六区以及部分市直部门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机关效能建设任务情况,尤其是《2016年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确定的10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清存在的问题,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任务如期完成。
创新宣教形式。设计以机关效能六个基本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画、明白纸及三维宣传动画视频。效能规范在市、县广播电视、公交电视、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广场集中宣传,明查暗访通报在新闻媒体公布,效能建设高压态势持续保持,做到公务人员手中有明白纸、科室墙上有宣传画,报纸有专版、电视有视频,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创新查处机制,出台了《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目标考评办法》、《蚌埠市民主评议重点科室热点岗位实施办法》等八个规范性文件,督查问责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查访。2016年,采取突击查岗、现场抓拍、模拟办事和事件跟踪等方式,连续12轮共33次对市直单位和三县六区及所辖二级机构、基层站所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共有15名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人员受到效能问责,其中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另有15人被追究领导责任。
规范投诉受理,维护合法权益有手段
去年以来,我市坚持严字当头,把机关干部管理监督融入日常工作中,通过加强效能监督检查,引导党员干部负责任、作奉献、受监督。针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蚌埠市效能投诉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效能投诉处理程序,明确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有责必问的原则,压紧压实县区责任,通过微信平台、邮箱、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认真办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全年共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135件,通过督办、协调,纠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100余个,有效提升了机关服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开展市长热线服务中心交办事项督查。通过对市长热线服务中心交办事项督查,解决了一批反复交办、群众意见大的投诉事项,现场督查市长热线交办事项10余次,协调解决了一批群众反复投诉事项。对企业和群众的反映诉求,及时查处,快速反馈,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对新闻媒体曝光效能问题督查。对媒体曝光效能问题,做到“三个一律”,即曝光的一律查处,查实的一律问责,结果一律公开通报。全年共查处媒体曝光效能问题2起,4人受到效能问责并公开通报。(记者 张胜华)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