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市纪委通报十二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17日 10阅读 来源:蚌埠新闻网 2016/2/22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顾楷)记者日前从市纪委了解到,近期,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公款吃喝、滥发奖金补助、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包工程等违规违纪问题,立即责成相关县区及时抓好整改并严肃问责。目前,各县区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市纪委对本次查处的12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固镇县仲兴乡村级收支管理混乱问题。经查,仲兴乡2013年度、2014年度全乡20个行政村村级财务收支未及时入账,其中红旗村、沱西村、丁圩村等3个村存在坐收坐支问题,张秦村存在虚开发票问题。固镇县纪委给予仲兴乡党委书记朱卫生、张秦村时任党支部书记王怀河(现任仲兴乡乡长助理)警示纠错处理;仲兴乡党委分别给予乡经管站站长刘利、沱西村时任党支部书记余朝清、丁圩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张国辉、红旗村党支部书记邹荣良党内警告处分。 

怀远县河溜镇河溜村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4年5月,河溜村利用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到小岗村参观之机公款吃喝,共消费支出6600元(包含烟酒)。另查明,该村2012年以来在文明创建和计划生育抚育费征收工作中多次违规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和奖金,共计36300元。河溜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河溜村党支部书记何有福、村委会主任沈树兵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42900元,上缴国库。 

龙子湖区李楼乡黄郢村违规发包村级资源问题。经查,2011年,黄郢村在该村团山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项目中,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违规将村级资源以160万元的价格发包给该村村民。李楼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黄郢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梅圣飞党内警告处分。 

怀远县徐圩乡陆湖村违规支出招待费等问题。经查,2013年以来,陆湖村在新农合、新农保费收取及计划生育检查、秸秆禁烧等工作中,违规支出招待费9654元。另查明,陆湖村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奖金47000元。徐圩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陆湖村村委会主任范亚云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56654元,上缴国库。 

怀远县徐圩乡徐圩村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奖金问题。经查,2013年徐圩村利用计划生育抚育费返还款给村干部发放奖金,共发放52900元。另查明,徐圩村违规支出招待费1908元。徐圩乡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徐圩村党支部书记马晓林、村委会主任秦守伦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54808元,上缴国库。 

固镇县濠城镇丁楼村违规发包村级工程问题。经查,丁楼村郑庄组修路工程发包手续不完善,修路款没有正规发票,用“白条”入账;违规发放村干部各类补助4200元。濠城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丁楼村党支部书记丁超、村委会主任丁玉发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4200元,上缴国库。 

龙子湖区李楼乡黄巷村村级工程建设违反程序问题。经查,2013年以来,黄巷村在既没有公开招标,也没有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情况下进行道路维修、电力改造等工程建设,违规支出工程款185986元。李楼乡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黄巷村党支部书记黄军启、村委会主任殷祥兵党内警告处分。 

固镇县濠城镇邢圩村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经查,2013年以来,邢圩村存在用大量“白条”进行入账问题,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另查明,邢圩村还违规发放村干部各类补助9650元。濠城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邢圩村党支部副书记邢国辉(主持村委会工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监委会主任邢荣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9650元,上缴国库。 

固镇县濠城镇东荀村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经查,东荀村2013年购买秸秆禁烧工具,无领导审批,用“白条”入账;2014年,违规发放村干部误工补助6400元。濠城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东荀村村委会主任荀之银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东荀村村监委主任荀守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6400元,上缴国库。 

怀远县徐圩乡白湖村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奖金问题。经查,2013年白湖村利用计划生育抚育费返还款给村干部发放奖金,共发放16500元。另查明,白湖村2013年违规支出招待费1410元。徐圩乡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白湖村党支部书记白云新、村委会主任刘献军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17910元,上缴国库。 

怀远县河溜镇莲花村违规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奖金问题。经查,2013年以来,莲花村在新农保筹资和征收计划生育抚育费工作中多次违规给村干部发放补助和奖金,共计25160元。河溜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莲花村党总支书记杨连军、村委会主任石昌余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25160元,上缴国库。 

怀远县河溜镇枣林村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奖金问题。经查,2013年以来,枣林村在计划生育抚育费征收工作中多次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奖金,共计10000元。河溜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枣林村党支部书记吴开军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直接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今后对此类问题都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乡两级党委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居)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纪律审查,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压实工作责任,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组织,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