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救助精准帮扶,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好关心群众工作,特别是要摸清困难群众数量和需求,统筹各方面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和送温暖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贫困村、贫困户,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让广大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要优化社会救助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措施,组织好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空巢老人等的走访慰问,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的救助金和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要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肃查处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各级人社、民政、财政、住建、工会、残联等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工作落实,确保群众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大市场监测和调控力度,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好粮、油、肉、蛋、禽、菜、奶等各类生活必需品和节日消费增量较大商品的市场供应与保障工作,搞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确保市场运行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排查整治节令食品风险隐患,严防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节日期间各种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管理,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执法,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时代主旋律,组织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年货”。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性、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精心安排广播影视节目,加大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节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继续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坚决抵制低俗之风,营造良好的节日文化氛围。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保障旅游安全,倡导文明旅游。
三、做好春运组织工作,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安排好春运各项工作,强化铁路、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等协同衔接,保障运力供给,改进服务质量。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为旅客提供便捷化购票渠道,继续为学生、务工人员搞好团体票预订等服务。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要强化交通安全执法,严查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和无证驾驶、无照经营,以及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坚守安全红线,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岗、监督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持续推进“铸安行动”,加强对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和供暖用电、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非法集资、劳资纠纷等问题源头防范,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深入开展“守护平安—冬季行动”,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网络诈骗、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强化涉恐要素基础排查管控,加强应急防范处置,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落实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四、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倡导良好社会风气。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具体要求,持续深入反对“四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严禁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举办各类茶话会、联欢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五、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要严格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做到值班在岗、值守在位,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不能同时离蚌,且离蚌时必须事先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健全应急协调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公安、消防、医院、气象、银行、供水、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要安排好节日值班,加强值班力量,细化应急预案,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所有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在岗在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值班工作进行抽查,通报相关情况。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统筹做好节日期间相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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