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选举高仁宝为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9日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选举李孝云为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照法律规定,须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现予公告。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9日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三号)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选举关于、赵立为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9日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四号)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通过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主任委员:
王庆国
副主任委员:
朱仕新刘玉泽
委 员:
白岚(女,回族)关于 刘东劲 李玲(女) 金梅(女) 钱雪梅(女)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1月9日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王诚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 统筹推进稳增长、 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加快建设“两个中心”,奋力开创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关于蚌埠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主任陶广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蚌埠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蚌埠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蚌埠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叶斌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蚌埠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蚌埠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倪建胜主任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仁宝代院长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孝云代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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