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年11月16日 10阅读 来源:蚌埠新闻网 2017/3/7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2日在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何金良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四次会议以来,共举行常委会会议13次、主任会议29次,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4项,作出决议决定11项,开展专题询问2次,进行满意度测评2次,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33次,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次,为支持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注重有效管用,立法工作扎实推进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立法的政治纪律,按照市委批准的立法计划,遵循“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原则,认真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切实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

紧扣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谋划立法项目。为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委会按照服务大局、急用先立的原则,及时启动《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和《蚌埠市城镇绿化条例》立法工作。在市政府及有关方面积极配合下,《蚌埠市城镇绿化条例》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于去年12月公布实施。《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和讨论修改中。配合省人大就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等开展立法调研,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

完善地方立法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拓展各方面参与立法的途径,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夯实立法的民意基础。注重在突出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出台《蚌埠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管理办法》《蚌埠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6名同志担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和立法顾问。立法过程中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促进立法质量不断提高。

坚持立行并重,促进法规实施。《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常委会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实施法规,宣传解读内容。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开展立法工作。跟踪督促龙子湖景区条例贯彻实施,依法保护好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加强对立法过程的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扩大社会参与度,使法规制定的过程成为公民参与立法、增强法治意识的过程。

二、坚持问题导向,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促进发展为中心,紧紧围绕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及人代会决定的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经济运行开展监督,促进创新发展优势更好发挥。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对重点工业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推动经济转型发展。高度关注实体经济发展,首次安排听取审议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金融监管部门防范风险,推动经济、金融深度融合,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并听取相关报告,提出要认真谋划编制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抓好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兼顾传统产业、中小企业等经济体的发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听取审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持续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听取审议商事制度改革情况报告,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激发市场活力,着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围绕预算执行开展监督,促进公共财政稳健运行。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督促政府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修订《蚌埠市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高度关注政府融资和负债情况,支持政府健全债务管控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对营改增试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促进我市营改增顺利推行。

围绕加快产业融合发展开展监督,增强协调发展后劲。高度关注精准扶贫工作,听取审议实施脱贫攻坚“132”行动计划的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强调要大力实施产业脱贫、健康脱贫、精准脱贫,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常委会领导同志和组成人员沉到基层一线,身体力行指导脱贫工作。听取审议城乡规划情况报告并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建议加快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加大建设力度,不断改善乡村面貌。持续关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信息化建设,保障广大农民享受到改革红利。听取为农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报告,对农村电商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推动政府健全为农服务机制,拓展为农服务方式,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围绕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开展监督,夯实共享发展基础。出台关于加强民生工程监督的意见,持续关注并专项督查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听取审议城市大建设重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报告,强调要进一步加快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房的回迁安置,让群众早日安居乐业。听取审议城市绿化建设情况报告,推进“绿满珠城”行动,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激发绿色发展潜力。首次开展“蚌埠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媒体集中采访宣传我市环保工作成效,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听取2018年省运会筹办情况报告,推动营造全民健身、支持省运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高度关注道路公共交通安全情况和公立医院改革进展情况,积极推动有关问题解决。

围绕司法工作和法律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推进法治蚌埠建设。听取审议市中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强调要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问题。听取市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开展全市司法体制改革情况专题调研,强调要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为蚌埠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配合上级人大对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开展纪念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能,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备案的3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加强人大信访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规范权力行使,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不断改进

常委会始终坚持规矩意识,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完善议事决策程序,依法依规认真履职。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讨论修改,修订出台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为常委会更好地行使这项职权提供了科学、规范的依据。听取审议“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并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深入推动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市。对市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借助融资平台举借债务、购买服务等方式融资议案及时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关决议,支持政府抓住政策机遇,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增强城市的带动力和影响力。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高度统一,为我市国家机关的有效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完善人事任免工作机制,制定《蚌埠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范并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干部的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一年来,全市共有119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出台“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办法,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首次安排31名市“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向常委会述职,对6名口头述职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其他述职人员提出审议意见,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履职尽责。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和活力是代表,注重创新代表工作机制,保障和促进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充分发挥作用。

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出台《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暂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代表退出机制,明确了代表辞职或劝退的依据、情形、方式、程序等,进一步优化了代表结构,畅通了代表出口,激发和调动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和履职动力。《安徽日报》《蚌埠日报·深读周刊》对我市出台代表退出机制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人民网、新华网等进行了转载,省人大给予了充分肯定。坚持政情通报会制度,市政府向代表通报了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开展情况,人大代表结合调研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坚持和完善四级人大代表访选民制度,进一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代表培训、履职登记、向选民述职等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创先争优”评选活动,在市人代会上对评选出的先进代表小组、先进组织单位、优秀代表和联络员进行表彰。

代表履职实效进一步增强。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和指导各代表小组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视察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全年共邀请25名基层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邀请近200名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旁听庭审等活动。组织在蚌省人大代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精准扶贫、创新驱动等主题,开展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蚌埠加快发展。

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以提高办理实效为重点,积极创新督办机制,强化重点督办和跟踪督办。依托信息化平台,推进办理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多管齐下增强办理实效。完善办理工作评价机制,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不断提高议案建议的落实率和代表的满意率。

五、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全市人大整体合力不断增强

常委会始终坚持全市人大工作一盘棋的整体观念,从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落实入手,加强对县乡人大的联系指导,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坚持上下联动,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积极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紧紧抓住县乡人大换届契机,对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同步开展地方组织法、《安徽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法律规定落地生根。换届后,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得到了有效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比例大幅提升,年龄、知识、专业等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人大建设明显加强,全市基层政权建设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加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密切与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开展专题培训,及时答疑解惑,加强联系指导,督促工作落实,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取得圆满成功。全市共有236.9万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参选率87.3%,一次性选举成功率100%,共选举产生了1516名县区人大代表和4050名乡镇人大代表。指导县乡人大依法召开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顺利完成县乡人大政权平稳交接。

坚持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注重发挥县区人大在地方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联动作用,全市人大系统整体合力得到有效发挥。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深入开展“四级代表携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创城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推进创城工作扎实开展。

六、着力提升素质能力,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常委会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核心,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适应形势发展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期待,着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常委会党组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中央看齐,更好地服务全市中心大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在身体力行中规范履职行为、强化责任担当。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及时将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会前学法制度等,制定出台了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工作规则等7项制度,对涉及人大职权行使和机关管理的12项制度进行修订,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不断拓展人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加强人大协同办公平台建设,人大机关信息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推动五大发展理念的新要求、与各位代表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还存在着差距,主要是:立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代表作用发挥的空间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以上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人大工作,主动服务全市中心大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为加快建成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迈入全省第一方阵,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一、以更大的作为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坚持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人大履职实践,有效发挥立法权的引领推动作用、监督权的推动落实作用、决定权的凝聚共识作用、任免权的组织保障作用,使人大各项工作始终与市委中心和全市大局高度契合、同频共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安排听取计划、财政、审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招商引资工作、民生工程实施、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湿地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基本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医疗卫生事业基本建设规划及实施情况、民办教育发展等工作报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预决算的审查监督,修订关于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若干规定,制定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督的意见,促进公共财政稳健运行。对工业类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推进情况、物业管理、健康扶贫、职工工会会费管理、数字蚌埠建设、“一户一田”改革试点推进工作等进行专题调研,推动有关问题解决。

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继续开展述职评议,提高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

二、以更强的决心推进法治蚌埠建设

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体现市委的决策意图。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制定立法联系点制度和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工作规则等,有序拓宽公民参与渠道,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增强民意和认同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操作性,继续审议《蚌埠市城市管理条例》,制定《蚌埠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依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加强立法调研,积极谋划五年立法规划,及时报请市委批准。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培训,提高立法水平。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对产品质量法、专利法等进行执法检查,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开展执法调研,听取政府关于《蚌埠市龙子湖风景区条例》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继续开展“江淮普法行”、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推进“七五”普法,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用法、守法。

三、以更实的举措促进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不断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提高代表工作水平。不断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机制,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就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着力改变代表对办理结果“被满意”的现象。对新当选的县区、乡镇代表进行初任培训,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扎实做好市人大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圆满。

四、以更高的标准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以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为重点,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对县乡人大的工作指导力度,推进乡镇人大建立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加强人大工作研究,拓宽人大工作新思路,探索人大工作新举措,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加快发展是全市的第一要务,富民强市是全市人民的根本要求。在本届任期的最后一年里,我们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围绕要务、实现要求,不忘初心,恪尽职守,以实际行动回报全市人民的重托。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蚌埠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而不懈奋斗!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