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一部名叫“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大片在央视黄金时间播出,引起了全社会的热烈反响。片中反腐的视角转向了纪委内部,向公众展示了作为执纪监督问责主体的纪委自身“剜肉割疮”的阶段性成果,体现各级纪委“打铁自身硬、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韧劲,回应党内关切和人民群众期盼。
己不正,焉能正人?纪委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以更严的纪律意识约束自己,律己才能服人。
2016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牢记使命担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以一系列有力措施,响亮回答了“谁来监督纪委”和“如何解决好‘灯下黑’”的疑问。
严把换届关,选齐配强干部队伍
任贤使能事业兴,贬贤弃能事业衰。用好人,赢发展。选错人,冷民心、误发展。今年是我市各级纪委换届年,按照省纪委关于县乡纪委换届工作的要求,市纪委统筹谋划,严明换届纪律,严把关键环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选好配强班子,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实施、顺利完成。
在干部选配上,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严把干部提名关、资格关和廉政关,把政治素质过硬、敢于坚持原则、勇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干部选配到各级纪委领导班子中,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生机活力。制定并落实好《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市管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提名考察程序。建立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库,为提名考察提供依据。
县级纪委换届工作于去年6月底顺利完成。新进县级纪委班子成员22人、纪委书记3人,全部在45周岁以下。新进县级纪委常委、副书记19人,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
同时,组织开展县区纪委系统外新进常委和乡镇新任纪委书记综合业务培训班5期,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等专项培训班10期,培训318人。精心组织全市纪检系统“比工作,看提高”、“比创新,看成效”、“比考评,看位次”活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
顺应新形势,勇闯监督执纪新路
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能力提出了新挑战。去年市纪委着力优化机构设置,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让监督的思路更清、底气更足、手段更硬、方法更实、效果更佳。
“要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必须认清执纪审查形势和差距,在处置问题线索、立案、结案等方面,充分整合力量,排除干扰,加大力度,规范操作,积极探索有效管用的措施和途径。”市纪委把探索加强纪检监察协作组建设作为2016年纪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积极探索监督执纪问责新模式,以“整合力量、倒逼‘三转’、排除干扰、强化监督”为目标,建立了纪检监察协作组工作制度。通过协作办案和协作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效能不断提升得到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协作组成立以来,牵头核查问题线索264条,立案154件,处分166人,同比分别增长了146%、81%、102%;参与市县两级纪委核查问题线索313条,立案229件,处分258人;参与专项监督检查217人次,发现问题线索330个,较好解决整合力量、聚焦主业、强化监督以及纪检体制改革最后一公里等问题。
同时,建立健全市纪委与驻蚌单位纪检工作统筹联动工作制度,出台《市纪委与驻蚌单位纪检工作统筹联动暂行办法》,将36家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央和省垂直管理或驻蚌单位纳入全市纪检工作总体布局,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驻蚌单位延伸。在具体工作中,与驻蚌单位实现了信息互通、有效互动,扩大了纪检业务合作,强化了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深化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加快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在县区落实,指导各县区纪委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增至4至5个,区级纪委纪检监察室增至2个,各县区党内专责监督机关职责不断强化。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指导全市新换届的26家基层党委和832个总支、支部中配齐了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的意见》,明确了基层纪检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能作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基层纪检组织高效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严管就是厚爱,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
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9个纪委(纪检组)被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20名纪检干部被处理。对“自己人”的违纪问题“零容忍”,彰显了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防“灯下黑”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市纪委认真落实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把队伍建设牢牢抓在手上,一刻不放松,着力打造作风过硬的执纪“铁军”。
坚持“严”字当头,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强化纪律约束,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五严守十不准”的要求。组织全市纪检干部签订作风建设承诺书,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在媒体上公布承诺内容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大会,市直派驻(派出)、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情况,严明纪律要求。
用明文约束执纪者,以铁律锤炼打铁人。注重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制定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信访举报处理办法,建立受理、排查、办理案件台账,绘制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线索排查流程图,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受理、排查、办理流程。建立问题线索排查制度,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即:对上级要求报结的信访件不放过,对群众长时间信访反映的线索不放过,对群众集中反映的线索不放过,对反映问题具体、可查性强的线索不放过。建立案件卷宗督查制度,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各项纪律情况开展突击明察暗访,随机抽取县区案件卷宗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抹案、销案、拖案不办、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
“一系列的举措,表面看是‘紧箍’,实质是‘安全阀’,这样组织才会更放心,干部群众才会更满意。”市纪委干部监督管理室负责同志如是说。(记者 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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