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精心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有力匡正基层党风政风,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2444件(次),初核违纪线索826件,立案629件,处分干部564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96.987万元。
在开展专项工作的过程中,我市多渠道排查问题线索,铁腕查处违纪案件,并着力建设长效机制,形成了良好的工作经验,筑牢了维护群众利益的“防火墙”。
拓宽渠道 深入排查问题线索
集中排查、单位自查、专项检查……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市注意从群众举报、媒体报道、财政监督、项目审计和执法监察等多渠道摸排问题线索,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分级负责、部门督办、销号管理”的办法,确保问题线索件件落实。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四风”问题线索683件。
为了做好线索排查工作,市纪委党风政风、信访、案管等部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线索排查会,认真梳理群众信访、案件线索、巡查监督、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和领域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线索,逐一明确主责部门或主办单位,并跟踪督办。7月份以来,共集中排查出各类线索141条。此外,市纪委督促县区和市直各单位紧密结合自身职责、职能、行业和区域特点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集中的情况,在本区域本系统内集中开展“地毯式”摸排,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人员和时限,对涉及违法违纪的,移交执法执纪部门处理。
今年9月份,市纪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共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市50家单位以及部分乡镇、开发区和二级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120余件,对一般性问题责成主管单位限期整改,对涉及违规违纪的,进行立案调查,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审查 铁腕查处违纪案件
今年,我市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专项工作的核心,及时把纪律审查的重心转移到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上来,集中突破了一批重点案件,形成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纪委通过文件通报和媒体曝光等形式,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和曝光。先后分6批对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挪用公款、贪污贿赂等41起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通报曝光,通报人数46人。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专项活动部署以来,我市加大了纪律审查力度,重点查处了十八大以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以及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同时不断加强跟踪督办,动态掌握各单位办理进度,对未按期报结的、发回补充调查的、退回重办的,积极通过电话督办、现场督办、发函督办等形式责成按期报结;对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由委局领导督导。
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我市还特别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调取高速及市区路口车辆通行记录近4万条;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会同工商质监、商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各大商场公款购买购物卡情况进行检查,严查公款送礼、违规发放福利等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6起,处理78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2人。
高度重视 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市委高度重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专项工作方案,并将专项工作列为市委今年下半年开展的“三项专项行动”之一。市纪委常委会多次研究专项工作,将专项工作作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中心工作加以推动落实。市纪委主要领导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为全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市纪委还牵头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林委等30家单位参加的专项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调度。此外,我市还建立了线索报送制度和检查考核机制,将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内容,年底一并考核,统一加扣分。专项行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和典型案件严肃查办工作,并注重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说,我市将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已查纠的问题“回潮”和反弹,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保证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记者 顾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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