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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蚌埠市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2020年11月09日 10阅读 来源:蚌埠新闻网 2017/8/15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靳瑾)811日下午,市委、市政府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召开。《实施方案》于728日正式印发执行,这是我市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就是说,建设法治政府,蚌埠有了正式的纲领目标和行动路线。

明确权责 解决政府行为越界或缺位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保障机制三个部分,明确了到2020年,我市要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具体来说,包括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五年纲领目标和行动路线,对于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方面表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执法主体要按照法律规定、全面履行职能、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因为职能不清,导致职权“越界”或缺位,一直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一个问题。在实施方案中,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深化清单制度建设、建立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22个方面,要求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对政府职能的边界有了明晰的界定,也理顺了政府与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市法制办负责人看来,通过法律法规对政府、市场与社会的权与责进行规定,才能保证三者长期的、良性的互动与发展。

突出蚌埠特色 为法治政府建设设定路线

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去年底,我省出台专门的方案,结合安徽实际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由市法制办牵头,经过对党委、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征集,在多次修改后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十一届市委第33次常委会审议并通过。728日,正式印发我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进入了快车道。

“从2015年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攻坚时期。《实施方案》的出台,无疑将在关键时期起到关键作用。”市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说,实施方案不仅是对之前的经验总结,也是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创新。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原则上各项工作任务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为此,根据各部门职责,我市专门制定了《蚌埠市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表》,对71项任务措施进行分工,明确了28个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分工负责单位,将方案中的目标任务按年度逐项分解,并明确了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主体,确保方案按时“落地”。

新闻发布会上,市法制办负责人还介绍说,加强党的领导、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与时俱进、创新落实方式是实施方案的四大特色亮点。尤其是针对群众关心的行政执法问题、基层落实难的问题,突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向乡镇、街道延伸,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等,打通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此外,《实施方案》与我市此前已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等文件有机衔接,努力突出蚌埠特色,使之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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