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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加速怀远蝶变

2020年11月16日 10阅读 来源:蚌埠新闻网 2015/10/27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顾楷) 近年来,怀远县委、县政府加快城市建设步伐,通过保障房、安置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促发展、惠民生,改变城市形象。截至今年9月,全县已开工项目60个,完成投资62.5亿元,中央城、毅德城等一批重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综合体项目顺利推进,城市建设发展步入快车道,老城区正加速蝶变。

回迁安置近万户

居民享受良好生活环境

走进怀远县新怀新村居民李莉的家中,120多平方米的房间南北通透,舒适整洁。“以前住的房子环境太差,来了亲戚都不敢把他们往家里带。现在不一样了,只要一来人,我就拉着他们到我家里参观。”李莉告诉记者,自己两年前住在周边的自建房内,一到下雨天门前就满是泥泞,根本无法出入。自从搬进了新怀小区安置房后,生活环境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记者在新怀新村内看到,这里环境整洁,小区广场和健身设施齐全,每栋楼前都是五六米长的绿地苗圃。2013年,该社区紧紧抓住回迁安置政策,新建了约12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5000余平方米的大型农贸市场和915平方米的幼儿园,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项目建设和对外招租。如今,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已超100万元,并利用这些集体收入为回迁居民减免了每平方米0.15元的物业管理费,减轻了回迁居民负担,得到群众广泛支持。

“2013年以来,怀远县围绕‘打造精品新城区、积极改造老城区、启动建设城西新区’的工作思路,安置房新开工2227万平方米,回迁近万户。”怀远县大建办主任崔华说,怀远县加大安置房建设力度,建设了新怀新村、文苑安置区等一批高质量的安置房。

为了做好安置房建设工作,怀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主动为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事时间和简化工作程序,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并通过约谈、调度、督查、电视曝光及法律手段重点解决好部分安置房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为保障性住房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2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破旧小区变身高端住宅

在怀远县涡北新城区,马头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施工建设,施工现场,数栋高楼已拔地而起。这个总投资约20亿元,总占地281亩的项目,原来是连片的棚户区,从施工现场的对比图上还能够看到之前房屋破落、环境脏乱的景象。该项目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拆迁房屋面积达25.2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一个建筑面积达60万平方米,集商业、住宅、教育、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城市综合高档新社区,在解决千余居民住房困难问题的同时,对于完善涡北新城区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三年来共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6个,拆除房屋180万平方米,涉及一万余户。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征迁拆违的力度,对集中连片的棚户区实施改造,努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崔华说,仅今年1至9月份,怀远县就累计完成老西门大圆盘东南地块、307省道南北两侧地块、龙亢农场棚户区等21个地块的征迁工作,涉及2043户,征迁房屋面积  27.4万平方米 。

在做好棚户区建设的过程中,怀远县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工作,将项目建设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在布局上尽量靠近城区,兼顾工业园区,县政府拿出交通便捷、配套齐全的黄金地段配建保障房项目,最大限度满足保障住房家庭的就业、教育、就医的需要。在建筑设计方面,该县坚持高标准建设道路、绿化、环卫等配套市政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将棚改安置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户与商品房开发合为一体,最大限度满足保障住房家庭的就业、教育、就医的需要,使保障户享受到与商品房小区居民同等的待遇,受到了入住群众的广泛好评。

3000余套公租房

保障民生推动城市发展

“我们将继续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基本要求,以解决城镇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为首要任务,多渠道拓展保障性住房筹集思路。”怀远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3至2014年,按照市下达的任务,怀远县共建设公租房16万平方米2797套,总投资4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2.8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24亿元。2015年全县计划建设公租房6.5万平方米1084套,总投资1.6亿元,目前已开工建设3.9万平方米662套。

为了更好地保障居民居住,怀远县依据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建立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全面掌握个人住房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并进一步研究退出机制,通过控制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引导保障对象当收入条件改善、具备了一定经济能力后自然退出。同时,研究制订合适的、动态的、有利于退出的租金标准,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平配置、合理使用。为使更多住房困难家庭住进保障房,怀远县从2014年开始实行了两房并轨运行,进一步扩面提标,以使更多的棚户区居民和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安居梦。

“城市大建设在保障住房的同时,为怀远发展提供了机遇。”怀远县相关负责人说,去年开始,怀远县出台了《怀远县园区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鼓励园区企业参与公租房建设,建成后与政府按投资比例享有产权。同时,一批老旧小区即将建成综合性城市综合体,为城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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